315法制宣传活动总结 篇1
在“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3月14日,上海边防支队三甲港边防派出所深入辖区开展“315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民警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的关于消费的热点话题印制成宣传单,深入沿街店面、宾馆和码头等场所,开展消费者法律维权宣传活动。对《消费者权益法》中有关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基本权利以及经营者的相关义务等进行了具体的讲解,并传授防范诈骗、识别假币、鉴别商品真伪等措施,并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消费纠纷。
此次活动,该所共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余次,有效强化群众的维权意识和防范能力。
315法制宣传活动总结 篇2
3月15日,在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安排下,五原县人民法院与县消费者协会、县综治办等部门在五原县农行门前联合开展了一场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暨综治维稳平安五原建设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为达到“提高群众法律水平,维护网络购物消费者利益”的宣传目的,我院在活动现场设立了法律咨询台,专岗专人向广大群众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宣传、接待消费者的投诉建议、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活动。
宣传活动上,法官们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侵权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向参加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过往群众进行讲解,针对社会上存在的一些消费陷阱进行了披露,提醒大家增强防范意识,在遇到法律疑难时应当采取正确方式和解决途径,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维权观,并热情地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及日常生活中遇见的法律困惑。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余次。
315法制宣传活动总结 篇3
江苏大丰法院为提高群众依法维权意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3月14日上午,该院在市法制广场开展以“宣传消法精神,维护合法权益”为主题的“315维权”普法宣传活动,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宣传。
此次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以及《侵权责任法》等以消费者权益为主题的相关法律知识,法官们义务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对咨询的问题细心解答。该院院妇女维权岗法官向过往群众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保护未成年人法律知识问答》手册,宣讲妇女和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各项权益,路过的行人纷纷认真听讲,踊跃发问。
这次普法宣传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提高了群众学法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315法制宣传活动总结 篇4
为了切实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扬子卫浴领导积极组织动员,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文件以及活动目标。积极组织动员,通过多种方式对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力争将有关文件落实到实处。并以“诚信3.15,开心欢乐购,扬子卫浴亲情钜献”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以便于促进各
活动当天,消费者们络绎不绝的前来参观、了解、购买产品,我们的工作人员热情耐心的向消费者介绍产品知识以及解决消费者的疑难困惑,做到“诚信3.15,开心欢乐购”,让消费者们消费在阳光下!
通过此次活动的有效顺利开展,真是实现了扬子卫浴“诚信3.15,开心欢乐购”的目的,通过公司上下的努力收到了良好的成效,受到了广大社会用户的一致好评。不仅提高了扬子卫浴的良好声誉,更加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从活动开展过程中真正体现并提高了扬子卫浴队伍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同样对扬子卫浴大发展壮大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诚信”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障,更是公司发展的有力推手,在扬子卫浴的长期发展路途中。
315法制宣传活动总结 篇5
3月15日,x区局市局专卖工作要求,联合涵江公安、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活动内容有相关法律宣传、真假烟鉴别服务,现场咨询、非法卷烟销毁等。各项活动紧扣3.15活动主题,收效明显。
一、领导重视、准备充分。
从三月初,我局就开始展开酝酿,成立了以蔡国松局长为组长的3.15活动管理办公室,与其他单位、部门进行协调,安排出了详细的计划日程,并对系列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组织有力、活动满意度高。
1、宣传活动。为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及自我维权意识,x区局在办公楼门口设置法律宣传咨询点,为消费者现场提供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疑难解答、真假烟鉴别讲解、受理投诉、咨询服务,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卷烟打假社会氛围。
2、假烟销毁活动。x区局与x区公安部门一起,对上一年度查获的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在梧塘镇郊区进行集中公开销毁,进一步震慑卷烟违法分子。本次活动共提供现场咨询服务300多人次,分发《专卖举报宣传单》800多份,公开销毁查获的非法生产卷烟21个品种规格共计2356、3条,烟丝1640千克。
315法制宣传活动总结 篇6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而今年的3·15同时也是《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纪念日。近期,我行根据人民银行的相关工作要求与部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此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在营业厅受理市民咨询,派发征信宣传单张
安排网点大堂经理在各个网点摆放和主动派发《征信业管理条例》知识宣传单和信用上查询宣传单张,主动向客户介绍个人信用报告的用途、查询方式等信息。对市民的问题热情解答,做好征信业相关知识的普及。
二、运用LED显示滚动屏宣传
我行全部网点全部采用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显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宣传标语,让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民心,普及宣传。
三、设摊宣传
我行在3月15日当天在鹤山大润发广场开展主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宣传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我行宣传人员向现场市民派发了大量的征信业务宣传单张,不少市民主动向我行咨询征信业务的相关内容,在场群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
四、深入居民社区和小微企业,开展广泛宣传
征信宣传人员到江门象山社区、新会城西社区、台山平湖社区、恩平金润华庭小区、台城商业城中心、恩平恩新批发街、潮连工业区等,通过逐户拜访、派发宣传单、问卷调查等方式积极开展对居民群众和小微企业主的征信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本年3.15征信维权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邮储银行江门分行让市民大众、小微企业主等更深入了解《征信业管理条例》及征信相关知识,提高了全民信用和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315法制宣传活动总结 篇7
为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消费维权年“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主题精神,围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市委、市政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工作要求,落实好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更好服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需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突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以安排要早、声势要大、宣传要广、影响要深为要求,从2月18日开始拉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序幕。
1、开好动员会。分管领导召集并主持召开全局宣传动员会,动员各机构以消费维权民生实事为抓手积极参与和配合,开展好各活动区宣传工作。
2、开好培训会。组织55家“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动员及业务培训,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活动推广。
3、作好创建活动动员安排。组织55家“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企业负责人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动员和工作安排,发挥服务站的示范带动作用。
4、分析通报消费投诉热点、难点工作,开展市场专项综合检查。严厉查处网络消费、食品药品、质量违法、假冒商标、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切实规范市场秩序。
5、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监督站的优势,做好“3·15”期间的`宣传、义务维修服务活动。利用近一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现场活动,为广大消费者开展送法律知识、送咨询服务、假冒伪劣商品展示、义务维修及消费体验教育引导活动。
6、利用宣传栏、广电网络开机画面、报刊专版,民情直通车采访报道投诉调解、专题访谈宣传消费年主题精神。
7、向消费者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维权知识》擦亮眼睛、远离陷阱)宣传册20000份。
8、“3·15”前夕开展x年第一批“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对15家达标企业在“3·15”活动启动仪式上授牌表彰。
9、筹备“3·15”活动启动仪式,开展现场政策法规咨询服务、企业咨询服务及产品宣传展示、典型案例展板及真假商品鉴别展示、相关法律、法规有奖知识问答、现场受理并解答消费者投诉等服务工作。
315法制宣传活动总结 篇8
为了使队员们了解作为公民应享有的消费权益,培养正确的消费意识,解放路第一小学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向队员渗透有关消费者自身权益保护的知识。本次活动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自制手抄报为少先队员们普及消费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教育。
六(5)中队的“十佳美德少年”王翼文为大家带来国旗下演讲《立足3.15,争做诚信小卫士》,通过列举关于诚信问题的案例,激励队员们做以诚信为本之人,并呼吁队员们做一个问心无愧、一诺千金的诚信少年!
各中队辅导员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开展了主题队会。队员们通过学习、交流、探讨生活中的消费事例,反思诚信行为,引导队员们要学会保护自身权益,共同努力构建一个以诚信为本的消费环境。
在全体美术组老师的带领下,全校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手抄报制作评选活动。队员们用实际行动学习宣传消费者权益日的相关知识,引导队员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次3。15教育活动的开展,有力地增强了同学们的维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绿色消费意识,正确引导学生积极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共同营造诚信、安全、文明、健康的校园保驾护航。
315法制宣传活动总结 篇9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已经到来了,市工商局全面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筹备工作:
一、举办宣传咨询活动。
市工商局定于3月15日组织全市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级消委会,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在全市范围设置1个主会场和12个分会场,协同联动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受理疑难问题咨询、消费投诉和举报案件,引导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绿色消费理念,同时倡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和注重产品服务质量,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中逐步提升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发布投诉热点和消费警示。
召开信息通报会,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全市消委会系统投诉热点。大部分投诉热点均集中在生活服务领域。互联网服务断网、退货需承担高昂运费、共享单车的押金未退问题、“校园贷”等问题成为热点。
三、加大消费纠纷调解力度。
通过制定落实12345工单办理细则、加强工单办理督办反馈、及时更新知识库、加强与12345热线中心沟通交流等措施,全力提高工单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着力创新机制加强消费纠纷调解。通过积极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加强消费投诉异常情况跟踪监测、统筹协调推进群体性消费投诉处理等方式,着力提高对新类型、群体性消费纠纷调解处理效能,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15法制宣传活动总结 篇10
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杭口镇小学组织学生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3月15日上午,杭口中小政教处组织升旗仪式,学生代表吕心雨作”学会诚信与维权”国旗下的讲话。随后,李梦霞主任带领少先队员到超市进行真假货品的对比,如何识别“三无”产品,过期产品,现场学习如何购物,引起了学生共鸣。学生也把自己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疑问当场提出来,政教处方春霞主任进行了指导,告诉同学们如何合理消费,文明消费。
同时全镇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班会,班主任们给学生讲解消费维权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教孩子如何辨别产品优劣,如何正确选购合格、放心的商品,并提出了“三个不”要求,即不多吃油炸膨化食品、不买无安全标志食品、不到无证无照摊点购买食品。
班会课上,同学们还结合学到的知识,绘制了图文并茂的手抄报,维权意识植入每个学生的心中。
活动的开展培养了学生科学的消费习惯和文明的消费方式,学校倡导学生把学到的消费维权知识传达给家长、邻居、亲朋好友,为营造和谐的消费市场环境尽一份责任。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315法制宣传活动总结 篇11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小学生作为消费者中的弱势群体,消费知识缺乏,消费维权观念淡薄。为了让学生从小提升维权意识以及对商品真伪、优劣的辨别能力,培养科学的消费观念和健康消费习惯,3月15日上午,绵阳市江油市彰明小学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教育。
少先队辅导员利用课间操时间为同学们讲解有关食品安全消费的相关内容。她结合生活实际,从辨假识假、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等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引导同学们关注食品安全问题,掌握消费维权知识,自觉抵制“三无”商品。
通过此次3·15活动,不仅让学生了解了有关食品安全消费的相关内容,还培养了他们正确的消费观,学会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15法制宣传活动总结 篇12
每个人每天都要消费,消费就是我们付出了金钱而获得相关产品或相关服务,有人付了钱却变成冤大头,有人付了钱却拿不到东西或者拿到品质相当差的东西,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成为一个精明的消费者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而且要从小就培养孩子这种做精明消费者的意识。为了让学生从小了解消费者的权益,提升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我校各班组织知识讲座和主题班会,为孩子们普及相关知识。
各班还着重强调了小学生食品消费安全须知:
1、尽量不买不吃散装食品,特别是无防尘、防蝇和在日光下暴晒的散装食品。
2、不买不吃无生产厂家名称,无厂家地址,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包装标识内容不全的食品。
3、三,不买不吃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有异味儿等不合格的产品。
4、不买不食,卫生条件差,无食品生产经营资质的小作坊,小商店,小摊贩经销的食品
5、不买过期食品,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注意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6、六不买不吃颜色特别鲜艳,色素较重的加工食品。
通过此次知识讲座和主题班会,学生们知道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3.15”标志及其意义,了解了一些消费相关法律法规,并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如何维权。引导学生正确、合理消费,提高对商品真伪、优劣的辨别能力,培养学生科学的消费观念和健康消费习惯。学生们纷纷表示课后将积极向身边亲朋好友和邻居传播正确、科学的消费知识,提醒大家做诚实守信的经营商户。
315法制宣传活动总结 篇13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广泛集聚社会各界力量,促进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蓬勃发展,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七项活动迎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吸引更多群体参与,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大力营造和谐、安全、文明、绿色的消费环境。
一是在xx公园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二是对20xx年度创建活动表现突出的申报“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经营主体,授予年度“放心消费示范店”牌匾及证书;
三是围绕年主题开展消费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针对农村消费者市场假冒伪劣充斥和维权渠道不畅、以及老年消费、网络消费等突出问题,整合社会力量,通过“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三下乡”广泛开展“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农村消费教育系列活动;
四是对公共服务、食品安全、旅游市场开展调查和体验活动;
五是利用中消协“i维权”App开展农村消费维权志愿者招募活动;
六是在全市持续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活动;
七是在全市开展投诉和解对接工作,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最大程度在和解、调解层面解决投诉,减少消费维权成本,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15法制宣传活动总结 篇14
作为生活在大学校园的同学们,大部分还是初次离开家独自生活,在大学生活中我们不得不得面对去购买一些日常生活用品,而且无法自己做饭,吃外面的食堂也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同学们的权益意识显得尤为重要,所以精神卫生学院权益部决定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举办活动增进同学们的权益意识。
活动正式开始后,路过的同学们积极参与关于权益意识试题的解答,活动一度十分火爆,活动点挤满的同学们对活动的参与,答卷还收集了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的问题,我们向学校上报积极解决问题,赢得了同学们的好评。
此次权益日活动收获颇多,有许多优秀之处值得保留并传递下去。
虽然本次活动总体来说是成功的,但是整个过程中还存有很多的不足之处,需要我们认识并改正。例如,本次活动举办时间太短,开始两个小时,因为参与的同学过多,我们的奖品和答卷就已经分发完毕,我认为下次举办可以答卷答对过半的可以分发奖品,奖品也可以更多样化。下次活动应该打出横幅,让同学们更清楚活动的目的,增进权益意识。
虽然我们这次比赛有或多或少的缺陷,但每一次的问题都是在为下一次的成功做铺垫我相信下一次的活动我们会做得更好。我们会认真总结分析,吸取经验,扬长避短,完善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
总结的目的是为了吸取教训,为以后的工作有所帮助。总之,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更上一层楼,力争为提高同学们的文化素质,繁荣校园文化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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