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协议书 篇1
为保证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增强供需双方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供需双方的诚信意识。以下是“食品采购供货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为双方相互之间发生财务纠纷问题,为明确食品供货商和经营者双方的食品质量责任。避免和减少各类食品质量违法违章行为的发生,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协议。
一、食品供货商的责任
保证食品质量,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证食品质量。
2. 提供卫生生产许可证、QS标识、营业执照等证照复印件。
3. 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
4. 提供食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5. 若因供货商提供的食品本身存在问题、应及时处理。
6. 积极协助销售商(使用方)处理食品质量方面的消费投诉或纠纷。
二、食品销售(使用)者的责任
1. 在用货日得前一天与供货方电话订购计划,时间为用货日前一天的上午八点到十一点半,下午一点半到四点之间。
2. 明送货时间与送货数量。赞定送货时间为用货日上午十点之前,数量为用货日前一天告知供货方数量。
3. 收货及时签字,并留好对账联。
4. 及时全额结清货款,结款时间为送货日次日。
5. 帮助供货方检查、验收食品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积极帮助处理。
6. 因食品保管以及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由食品销售者承担。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供货商(章) 销售(使用)商(章)
负责人 负责人
或签约代表(凭委托书): 或签约代表(凭委托书):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协议书 篇2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本协议所称定点采购是指甲方在政府采购计划实施中,对乙方中标的_________产品,在一定时间内有相同产品采购需求,由乙方按中标价予以供货。
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规定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
注:在签订每一单采购协议前,需方可以就中标产品的服务条款、付款方式、价格与中标供应商进行进一步的洽谈。若单一协议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_________元或数量超过_________台时,需方可另行组织中标供应商进行重新报价(单一协议指一个需求单位单次成批量向一家中标厂商订购同一包货物所形成的协议)。
二、质量和售后服务保证
1、乙方保证本协议产品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以后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检测标准及安全认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
2、乙方保证产品安装由有安装资格的人员完成。
3、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报修电话后,维修服务人员应在小时内到场,48小时未修复的,酌情提供备机应急。
4、乙方保证履行生产厂对该产品的其他售后服务措施的承诺。
三、标识要求:供方须在所安装的每个产品上粘贴标签,标签上注明销售商、销售日期、售后服务电话、产品保修期限等内容。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供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货物送至_________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验收标准:
1、装箱单:_________;
2、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98%(百分之九十八)。
提出异议时间:_________。
六、付款方式:
供方将供货发票交给需方,同时凭采购协议、供货发票的复印件(加盖发票专用章)、(政府采购项目计划执行表)(资金结算联)、_________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定点采购)资金汇总支付单向_________市政府采购办提出结算申请。
供方开户行名称: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供货的,每延期一天,应向需方支付未按约供货部分货款0.5%的违约金。
2、供方逾期10天以上未按约供货的,应向需方支付协议金额3%的违约金,同时需方有权终止协议。
3、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供方按约提供的产品,应向供方支付拒收部分货物协议金额3%的违约金。
4、其它由违约方承担协议金额%的经济责任。
八、因协议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提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等办公设备_________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2、本协议一式肆份,供方、需方、采购中心和采购办各一份。交采购中心的一份由供方按月汇总上报。
3、本协议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需方(盖章):_________供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协议书 篇3
甲方:岳阳楼区东升小学
乙方:
经双方商议同意,甲方的食堂所需用的蛋糕、面包、饼干,由乙方及时供给,具体事项如下:
第一条 双方同意,乙方向甲方销售蛋糕、面包、饼干的时间,从二Oxx年xx月xx日起至本期期末。
第二条 蛋糕、面包、饼干购销的价格原则上随行就市,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价格为准,甲方不再承担蛋糕、面包、饼干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项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销售的蛋糕、面包、饼干,有权严格验收。如发现蛋糕、面包、饼干霉变、砂粒甚至有毒的,甲方一律拒收,不承担由此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并终止本协议。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办好有关蛋糕、面包、饼干销售的全部经营手续和证照,发现乙方证照不全或经营手续不清,甲方可随时终止本协议。
3、甲方有权随时抽查蛋糕、面包、饼干的市场零售价格,发现乙方有降级抬价销售蛋糕、面包、饼干的行为,从发现之日起,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对已验收购进的蛋糕、面包、饼干不予结帐付款,同时追索已购进蛋糕、面包、饼干高出零售价的款额。
4、甲方对乙方销售的蛋糕、面包、饼干价款,不得随意拖欠结帐付款,从结帐之日起,无特殊原因付款时间不得超过十五日为限。
5、甲方从乙方购进蛋糕、面包、饼干,必须提前将所需的数量、品种、等级和时间报送给乙方。对乙方不按要求送售的蛋糕、面包、饼干可以拒收。
6、甲方食堂停办伙食时,提前告之乙方停送蛋糕、面包、饼干。
第二项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办理好经营糕点的有关手续和证照,守法经营,照章纳税。
2、乙方销给甲方的蛋糕、面包、饼干,有权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款的内容,要求甲方及时结帐付款。
3、乙方向甲方销售蛋糕、面包、饼干,必须严格按甲方的要货计划,在甲方食堂开办伙食期间,定时定量定品种及时送售给甲方,不再收取蛋糕、面包、饼干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如因乙方贻误送售蛋糕、面包、饼干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向甲方予以赔偿。
4、乙方销给甲方的蛋糕、面包、饼干原材料,必须是合法厂商处购进的,每月必须向甲方提供所送售糕点原材料厂商的有效证明或出厂证、合格证由甲方查验。如果所送糕点使用了过期原料,有损甲方师生健康,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面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第一项第三款的内容向甲方销售蛋糕、面包、饼干。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乙方接到甲方停止送售蛋糕、面包、饼干的通知后不再送售。否则,由乙方负担相应的责任。
7、防疫部门抽样检验费由供货方负责。
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贰仟元整。
第五条 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采购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服装制作业务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价格、数量。
品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第二条,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20日内。
3 预付款:预付款20万元,其余款项于量体完后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加工形式。
1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 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 甲方定好量体时间,保证人员齐全。
3 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第五条,乙方责任。
1 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 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甲方将扣除乙方千分之二/每日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第七条,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内欲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百分之三十的货款作为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业务代表:
乙方单位盖章:
账号:
开户行:
行号:
签订日期: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的,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罴郏?合??搅硇薪崴恪?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督,清点大件,检查样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但如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管理行政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
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出卖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方(甲方):xx杂货店
购方(乙方):xx小学
根据中心学校关于各校食堂大米必须实行定点统一采购的规定,为保证所购大米的质量,经我校食堂采购员对市场进行调查,选定xx杂货店作为我校大米的供给方,现经双方协商,特立此合同。
(一) 甲方供给乙方的大米必须是正规厂家提供的原装袋装米(有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标识)。
(二) 如果乙方发现甲方所提供的大米有质量问题,可以全部退给甲方,甲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三) 甲方成批量供给乙方大米时,价格可以略低于市场价。
(四) 乙方每次购入大米后,一个星期内付清货款,甲方必须向乙方出据收款凭证。
(五) 合同期为一年,即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
以上条款双方必须自觉遵守
此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采购协议书 篇5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采购物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据此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甲、乙方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物料包含以下产品(在本协议中统一简称为物料):
二、品质检验
1.甲方作为乙方的客户,乙方负有依照甲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按交期供货的义务,承担保质保量保交期的相关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法《GB2828-20xx》进行逐批计数抽样检验,检验技术标准详见我司品质或研发部门提供的《材料检验标准》,并参考乙方提供给我司确认了的样品及各项参数。
2.乙方承诺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艺流程及其质量控制、物料检验等各个质量控制环节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保证该批次物料与经过甲方确认的样品在外观及其他技术指标方面相一致。否则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因此给甲方造成生产或延误出货交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3.乙方供应的物料若经检验不符合甲方的验收质量标准,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情况下,根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程度,甲方可作特采使用,乙方向甲方提供一定金额的赔偿。
4.甲方检验乙方提供的物料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换货、返工等,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甲方经过检验后,已经判定不合格时,甲方决定退货或者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2日内办理完退换货手续,在甲方 3日以上未办理的,甲方有权收取乙方的保管费等其它费用且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超过7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6.乙方供应的物料被甲方应用到(甲方)产品中,若是因乙方物料质量缺陷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而导致甲方被客户追究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损失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订单执行
1.乙方每批物料须按甲方订单要求执行,及时送达,响应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甲方交期。如不能按期交货须事先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延期。若乙方一再要求延期,影响到了甲方正常生产,又不予应急处理,甲方可单方取消订单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以追偿经济损失为优先)。
2.甲方采购部每天会将订单以传真、邮件、QQ、MSN、飞信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发给或告知乙方,乙方应每天不定时查收甲方采购订单,并在24小时内书面回复或电话确认,如未回复及电话确认的,甲方视为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订单。
3.乙方按照甲方订单注明的品种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要求执行交货,且必须完成每张订单的交货数量,乙方在不能按要求的品种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完成的订单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向甲方,在甲方同意确认时,才可以不按订单规定交货。如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确认,擅自主张不按订单要求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日以上,甲方有权取消该订单。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价格承诺
1.所有物料的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价格为准。如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事先提前12天至15天及时通知甲方公司采购部核价科,经与甲方公司采购部核价科协商一致并得到同意后方可执行新价格,未经甲方公司采购部核价科认可的乙方单方调价无效。
2.涨价后的价格执行方式是:乙方提出涨价后,在甲方没有确认同意时,在涨价前甲方下给乙方的订单,乙方需无条件的将之前的订单必须执行完毕,且涨价后执行的新价格是以甲方领导批准时的日期算起。
3.乙方承诺为甲方供应物料的价格是行业内同类同款物料最低价格,如甲方查出乙方向甲方供应物料价格非行业同类同款物料的最低价格,甲方有权扣除差价,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累计供货总货款的3%-5%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合作期间,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同甲方事先已明确的竞争对手有针对损害甲方商业利益的合作,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补偿(补偿额度以甲方的实际损失计算)。
5.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甲方的来料检验、收货、技术性能鉴定、采购等职位的员工,一经发现,甲方将予以乙方5000元以上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或取消与乙方的合作关系。
五、包装运输
1.乙方应当将物料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途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运费由乙方承担。
2.若甲、乙双方所确认的订单报价是含运输费的(即承诺送货到厂的),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送货,而由甲方安排车辆前去乙方取货,乙方应按市场运输价格补偿甲方取货的运输费用,甲方有权告知乙方运费金额;且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运费。
3.乙方有义务必须提供有效的包装保护甲方所购物料在运输途中不受损坏,如有运输途中造成物料的损坏,所有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物料包装不合格等原因导致物料在甲方正常仓储环境下变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变质物料,由此造成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当全额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六、付款方式
1.货款结算方式:
2.甲方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方式结款,经过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后甲方可以延期结款。
3.乙方向甲方开具货款的 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发票后,按约定的付款条例向乙方支付货款费用。
七、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规定不明之处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应尽可能的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八、其它事宜
1.甲乙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2.乙方承认已经阅读本协议,并确认了解协议中的含义。
3.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协议的效力。
4.本协议期限为_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供货期满,如需续约,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协议。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传真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6.附甲方检验标准1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采购协议书 篇6
本意向书是供方自愿向需方提出申请参加供货,并同意遵守以下意向条款。
一、采购的基本内容
1. 价格明细
此项目所需 产品 如下:2. 供货周期
供货周期为__360___天。
3. 付款方式
供销合同签订生效后15天内支付20%;发货前支付60%;通过当地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支付15%;2年质保期满后支付5%。
4. 质保期
质保期:自 产品生产日期起三年 。
二、采购意向条款
1. 供方签订本意向书后,需方将在主合同签订之后,正式通知供方签订正式的供销合同(以下简称“供销合同”)。
2. 供方同意在接到需方正式通知的时间内签订供销合同。
3. 双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共同遵守以下约定:
(1)供销合同应包括本意向书第一条所载明的内容以及符合本意向书的双方均同意的其它条款。
(2)供销合同的核心内容(标的、价格、供货周期、付款方式、质保期等条款)必须与本意向书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三、供方的声明和承诺
1. 本意向书所有的内容和条款,都经过了需方的明确解释和说明,供方已全部知悉和理解,并承诺予以遵守。
2. 本意向书系双方自愿签订。
3. 供方同意需方拥有本意向书的最终解释权并同意履行需方的解释。
四、其他
本意向书一式贰份,供方和需方各执壹份。双方在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供销合同签订后, 1本意向书自动作废。
需方: 供方: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签约日期: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签约日期:
采购协议书 篇7
物料采购合同书 本约由甲方与乙方于公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约生效日」)订定
甲方:苏州和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从事于产品之制造、装配或销售,甲方欲向乙方订购或定作产品,且乙方愿依本约条款供应或承制甲方所订购或定作之产品,双方同意并履行条款如后:
1 产品之提供及承制
1.1 甲方得依本约之规定向乙方订购或定作产品。该订购或定作产品的数量、规格、价格、交期、及(或)
其他要求、将载明于本约附件或订单上。
1.2 乙方应依本约之规定、甲方之订单及甲方之技术数据或甲方认可之技术数据供应或承制产品。
1.3 乙方应于甲方认可测试期间提供甲方技术协助。为使产品通过该认可测试,乙方应随时依甲方通
知补正产品并同时修正其技术数据。
1.4 乙方就其出售予甲方之产品,应提供甲方所认可之安全认证单位之认证合格书面证明。
1.5 甲方如于本约存续期间内连续订购或定作产品时,得视市场需求状况提供乙方需求预估,惟该需
求预估仅供乙方生产排配之参考,对于甲方并无任何法律拘束力。
2 产品之供应方式
2.1 甲方以向乙方发出订单之方式,向乙方订购或定作产品。
2.2 乙方应将甲方所购买之产品送至但订单另有指定者,从其指定。
2.3 订单,并应依甲方订单或送货通知单之规定交付产品。
2.4 订单之变更
2.4.1 甲方得在受领产品前不负担任何费用之情形下通知乙方延期交货、增加或减少数量、取消或
解除订单。惟于取消或解除订单之情形,甲方应于___日前通知乙方。
2.4.2 甲方如违反前项所定期间者,乙方得请求甲方偿还该取消或解除订单所产生的直接原料成
本,但该订单之取消或解除系因甲方客户取消或解除订单所致者不在此限。乙方依本项规定
请求时,应证明其于客观上无法于相当期限内处分(理)该受影响的材料或产品且亦无法以其
他措施处分(理)该产品者。
2.5 乙方应依订单所载交付日期及数量交付产品,如有迟延之虞时,应即通知甲方。如于应交付期限
仅有部分产品得交付,除甲方通知另行安排交付者外,乙方应于甲方同意后仅交付该部分产品,
惟乙方就未交付之部分仍应承担迟延责任。
2.6 产品价格列于订单上,且于本约存续期间内继续有效。如于本约存续期间内双方协议变更价格或
乙方调低价格时,则该新价格亦适用于变更日前已订购或定作而尚未由甲方受领之产品。
2.7 乙方同意产品之所有权及风险负担于产品由甲方受领时或双方结转程序完成后归属甲方。
2.8 甲方对于乙方于应交付日期前所交付之产品得选择收受、退货、拒绝受领或延迟(期)付款。
3 价格及付款
3.1 乙方保证其所供应或承制产品的价格未高于其他客户所要求的最低价格。该价格并已包括产品之
运费、包装费、保险费、营业税、乙方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等。
3.2 以乙方完全履行本约之规定为条件,甲方于受领产品及收到请款单、发票后,应以票据或其他付
款方式支付货款,该付款期限以甲方所定之付款条件(如附件一)为准。
3.3 乙方应依甲方之厂商请款办法向甲方请款。如乙方有提前付款折扣办法者,甲方得利用之。
3.4 乙方应按甲方验收合格的产品总额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载明订单号以便甲方核对。发
票及载明验收合格的订单为甲方付款的依据。
3.5 如乙方对甲方负有任何金钱债务或有任何争议时,甲方得暂不给付应付乙方之货款,或径自应付
予乙方之货款中扣除,亦得从乙方对甲方之债权中抵销。
4 运送及交付
4.1 乙方应自行承担其为履行本约所生之相关运输费用。
4.2 如乙方迟延交付产品时,乙方除应按日依迟延交付产品总价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外,并应赔偿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避免生产中断所支出之各项费用,或因生产中断而造成甲方出货迟延致甲方客户因此所要求的赔偿或罚款,及其他甲方因此所受之损害及增加之费用。甲方有权自货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费用、赔偿、罚款或损害赔偿金。
4.3 4.2条之权利外,乙方并应向甲方支付该订单货款总额百分之十
五之惩罚性违约金,并得终止该订单或本约。
4.4 乙方应以其费用依商业惯例、甲方规格、政府法令及其他可适用标准保存、包装、处理及捆包产
品,使其免受任何损害。如有未达标准之包装致产品一部或全部灭失或毁损,由乙方负损害赔偿责任。
4.5 乙方于交付产品时,应提供甲方订单号码、产品名称、甲方料号、交付数量、净毛重量、生产日
期、原产地国家及品检资料供等明细。每一产品之料号应以甲方之料号为准。
4.6 如乙方未依上述第4.5条提供相关数据,或其所提供之数据有误造成甲方关务作业上之困难时,
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之损害及所增加之费用。若乙方因此交货迟延,应适用上述第4.2或4.3条之相关规定。若造成海关没收产品时,乙方应以自己之费用另行提供产品予甲方。
5 质量及保证
5.1 乙方对于其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应保证符合双方所签立质量保证协议书(附件二)或通常业界所要
求之质量规范。乙方经甲方通知应即提供甲方其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符合甲方质量规范之检测文件及技术数据。
5.2 甲方得于正常营业时间内至乙方营业
场所及(或)工厂检查产品及其制造过程。甲方得于运送前检查
产品,并得于任何时间进入乙方营业场所及(或)工厂查验及取回甲方财产。甲方得基于与本约有关之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确保使乙方及产品符合甲方质量规范,行使本项之检查权。本项有关甲方之检查权亦适用于甲方之客户。为俾甲方或甲方客户实施检查权,乙方应提供甲方所合理要求之设备与服务。依本项检查之产品仍须在甲方或甲方客户场所进行检验。
5.3 乙方就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为如下保证:
(a) 由乙方所制造、加工或装配;或乙方有权代理或销售。
(b) 完全符合与本约有关之设计标准、规格书(包括一般规格书与质量规范)、图式、样品及其他与本
约有关的技术资料或乙方所为之陈述。
(c) 完全符合订单或附件之要求,且均为新品。
(d) 不具有任何设计、材质、制程或技术上之瑕疵。
5.4 本条所有质量及保证不因甲方检验、受领产品或付款而失其效力。乙方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自甲
方验收合格起十年为保固期。但乙方产品之保固期较长者,则依乙方之保固期.
5.5 经甲方收受之乙方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于甲方生产在线或甲方制成成品出售予他人后,发现有
不符规定或影响甲方生产或成品质量者,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产品之价格及因此所受之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6 不符规定之产品
6.1 如产品有瑕疵或不符本约、附件、送货通知单或订单之规定(总称为「不符规定之产品」),甲方除
享有法律上及本约所述之权利外,并得依其判断,选择下列措施:
(a) 以乙方之费用退回不符规定之产品,并由乙方予以替换或重工;或
(b) 自行或使人修复不符规定之产品,并由乙方补偿甲方因修复所支出之费用。
6.2 如甲方选择前项(a)款,乙方应于甲方退回不符规定之产品后日内交付替换产品或返还重工产
品。第12.1规定之补救期间不适用于本条规定之期限。
6.3 乙方未于前项期间内交付替换产品或返还重工产品时,甲方得拒绝收受,并由乙方退还甲方所给
付之所有货款、费用及成本,且乙方不得主张抵销。甲方并得依其认为适当之条件与方法另行订购或生产相同或类似产品并请求乙方偿还其因订购或生产该相同或类似产品所支出之额外成本及费用。
6.4 乙方应于甲方要求时就不符规定之产品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改善措施报告」。
7 产品之退还
7.1 甲方退还于乙方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不符规定之产品,将附上「退货单」或「退款单」。除需合
理时间确认及运送外,甲方原则上自完成验收日起______月内向乙方提出「退货单」或「退款单」。
7.2 所有由甲方退还予乙方之不符规定之产品、超出订购或定作数量或应交付日期前运送之产品,及
所有由乙方运交甲方之替换或重工产品,应由乙方负担所有费用、成本、运费及风险。
8 制程或设计变更
8.1 乙方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所有制程变更、设计变更、工厂配置变更、影响产品性能之程序步
骤中断、机械结构或其接合、环境适应性或化学性质或产品寿命信赖(总称为“变更”)均不得变更或置入于产品内。如需变更时,乙方应通知甲方任何变更计划或拟案,并提供甲方要求之可供评估样品及其他适当信息;乙方之通知最迟应于预定变更日前______天或双方协议之日送达甲方。
8.2 无论甲方是否同意变更前述计划或拟案,任何订单所载产品应交付日期,乙方均应遵期履行交付。
8.3 甲方得随时于乙方运送产品前变更乙方依甲方提供图式(样)、设计或规格而供应或承制之产品,且
该变更于通知乙方时即生效。如该变更合理且直接影响产品之价格或交期时,则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方式请求调整价格或交期并经甲方书面同意。
8.4 如双方就前项价格调整已尽善意之努力而未达成协议,甲方得终止本约,且该终止效力得溯及于
所有已订购或定作之产品。
9 甲方财产
9.1 所有由甲方提供予乙方或甲方付费用订购或定作之有体物及(或)无体财产,或依甲方设计或规格而
产生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物料、技术数据、机器设备或仪器(总称为”甲方财产”),乙方应为下列措施:
(a) 保持为动产,且不得与任何动产或不动产混合或添附。
(b) 接受甲方任何时间之检查;甲方及其员工、代理人得随时进入乙方场所取回。
(c) 仅得使用于供应甲方所订购或定作之产品
(d) 乙方不得为任何形式之变更。
9.2 甲方财产于返还甲方前,乙方应承担所有风险负担;于甲方请求或本约终止时,乙方应即以其费
用将甲方所有财产无偿返还甲方。乙方放弃任何扣押或留置甲方财产之法律上或契约上之权利。
10 知识产权
10.1 乙方就其出售予甲方之产品,应保护甲方及其继受人、受让人、承包商及客户不受任何第三人主
张权利,并应自行承担因下列情事所引起之自已或前述人等之所有赔偿、损失、诉讼费、律师费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之损害或费用。:
(a) 任何与产品或制造产品过程有关的知识产权及(或)机密资料之侵害。
(b) 乙方违反第10.5条或第10.6条之规定。
10.2 如发生前项情事之一时,乙方应即以其费用提供信息与协助,以俾甲方防卫、抗辩或采取相应措
施。
10.3 除前两项规定外,如甲方或其继受人、受让人、承包商或客户仍要求使用该产品时,乙方应以其
费用尽最大努力取得继续使用该侵害产品之权利,否则乙方应以其费用依甲方之选择采取下列措施:
(a) 以非侵害产品替代侵害产品,或修改侵害产品成为非侵害产品。
(b) 如不能替代或修改侵害产品,乙方应全额偿还甲方为侵害产品所支出之所有成本、费用,且不得
主张任何扣除或抵销。
10.4 如侵害产品系完全依甲方之设计所承制者,乙方不负前三项义务。
10.5 乙方就甲方所拒绝、退还或非甲方订购或定作之所有产品,应除去该产品或包装上甲方之公司名
称、商标、标章、料号、符号等标示或文字。
10.6 乙方出售予甲方产品之任何相关流程(包含但不限于乙方与甲方间或乙方与其供货商间于联络、设
计、制造、测试、会计、文书作业)及产品内所附之软件,均不得使用未经合法授权者。
11 保密义务
11.1 乙方了解甲方向其提供或揭露之机密数据系为特殊而有价值的资产,且专供乙方使用于与本约有
关之事务范围内,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保管该机密资料,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机密露或交付予任何个人、法人、机关或非法人团体。乙方违反者,应支付甲方人民币壹佰万元之惩罚性违约金。
11.2 甲方提供或揭露机密数据予乙方不应被解释为对乙方就甲方之知识产权为任何之授权、让与、或
出租,且甲方对于所提供或揭露之机密数据不为任何保证。
11.3 机密资料保密义务不受本约解除或终止之影响。
12 违约
12.1 乙方若违反本约、附件、订单之任何规定而未采取下列措施时,甲方得径行终止本约或取消任何
订单之全部或一部,并(或)以乙方未履行下列措拖期限届至之日起回溯三个月与甲方之总交易金额百分之三计算,由乙方对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
(a) 于甲方通知后
(b) 于甲方指定期限内完全履行该补救措施。
12.2 乙方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事之一时,无前项规定之适用,甲方得径行终止本约及取消订单: (a) 乙方处于破产或破产法和解之程序。
(b) 无论乙方同意与否,为债权人之利益选任管理人或接收人。
(c) 经甲方要求后,乙方对将来之履行不能提供相当之保证或担保。
(d) 持续的或再次的未能准时依第6条替换或重工产品。
(e) 其他违反法律之规定者。
12.3 如甲方依12.1或12.2规定终止本约及(或)取消订单之全部或一部时,甲方得依其认为适当之条件
与方法向任何第三人订购或自行生产相同或类似之产品。乙方应于甲方请求后十天内偿还甲方因另订购或生产该相同或类似产品所生之所有额外成本、费用。
12.4 任何第三人因乙方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受有直接或间接之损害,而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时,乙方
应负最终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偿还甲方所垫付或支付之款项,并应依甲方通知于指定期限内处理及履行。
12.5 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致乙方迟延或不能履行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对于
该迟延或不能履行得依其判断选择:
(a) 终止本约或任何尚未运送产品之订单;或
(b) 于迟延或不能履行期间中止本约或与本约有关的订单之全部或一部。惟甲方于迟延或不能履行原
因停止时,得继续本约。
12.6 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事故或事件致迟延或不能履行其义务时,不负违约责任。惟双方应尽其最大努
力协调处理之。
13 不当竞争之禁止
13.1 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利用与甲方交易或使用甲方财产,机密数据,或知识产权之机会,从事任何
产品之制造、销售、出租、承包、出借、居间、媒介予他人,或其他任何与甲方营业竞争或妨碍甲方与其客户间之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客户或甲方竞争者报价、与甲方客户或甲方竞争者交易、接触或向甲方客户或甲方竞争者揭露产品系乙方所代工或提供者。
13.2 如乙方违反前项规定者,乙方、其负责人及为乙方签署本约之代表人应连带支付自甲方认定乙方
违反之日起回溯三个月与甲方交易总金额计算之惩罚性违约金予甲方。但此违约金不影响或限制甲方依本约或法律规定得行使之权利或救济措施。
14 通知
14.1 除本约另有规定外,任何依本约之通知得以电话、传真、邮件、快递、电子邮件或信差等方式为
之,并自送达日起生效。
14.2 任何关于运送或发票之通知应送至甲方发出订单之部门。
14.3 任何对甲方或乙方之通知,以本约所载地址为准。若地址有变更者,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他方。 15 期间与终止
15.1 本约有效期限自合约生效日起一年。如任一方未于期限届满前九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他方不再续
约,本约自动延长一年,嗣后亦同。
15.2 本约之终止或解除不影响本约依其性质应继续存续之条款及效力。
16 其他条款
16.1 本约之成立、生效、解释及履行,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为准据法。本约双方及连带保证人
就任何因本约、订单或送货通知单之条款或违约所生之争议,应先协商解决之。如无法协商解决,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16.2 本约之适用溯及于生效日前双方为达本约之目的所交易之产品。
16.3 甲方之未要求乙方履行本约所述之义务,不得解释为其日后亦放弃该权利,或抛弃其依本约所生
之其他权利。
16.4 乙方不得将本约或依本约所生权利义务之全部或一部让与或授权予任何第三人。甲方得将本约或
依本约所生权利之全部或一部让与或授权予任何第三人。
16.5 本约有效期间内经双方同意而与本约之履行有关的书面资料均为本约之附件,并为本约内容之一
部。
采购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车辆维修服务条款:
一、维修服务对象:
1、 甲方核定好车辆明细名单作为合同附件交予乙方,乙方为甲方核定好的车辆提供维修服务和零配件供应服务并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对以上服务行为给予认可并承担偿还责任。
2、甲方更改车辆明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
二、维修程序:
1、乙方收到甲方送修车辆后根据乙方送修人员的送修单开具派工单,并由甲方送修人员签字认可。乙方根据派工单上所开具维修工项进行维修。
2、单次维修价格在人民币5000元或以上时,乙方应及时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并根据该车情况列出维修项目、需更换的配件、维修时间、维修费用。由甲方委托代理人确认后方可进行维修;
3、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费用或延长维修时间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1个工作日内应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三、维修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施救费、税金、拖车费等,收费标准按江苏省维修工时收费标准执行。
1、人工费指每车每项目每次的收费,单价为人工费:_25_元/工时(由市物价局核准)。
2、材料费指维修所使用的配件费用的合计;
3、施救费:每公里3元乘以来回里程数,外出施救费最低100元/次。
四、乙方必须保证车辆维修的质量。维修车辆出厂前,乙方必须进行质量检定。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相应配件费用及工时费用,由乙方负责。维修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里程为:
A、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两万公里或者一百日。
B、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五千公里或者三十日。
C、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两二千公里或者十日。
五、送修车辆移交及结算办法:
1、乙方维修好车辆时应及时通知车主单位,在移交已维修好的车辆时将"结算单"一并交予车主单位;
2、车主单位应仔细检查已维修好的车辆,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乙方提出,如无异议的,应及时办妥车辆的移交手续并由甲方送修人员在"结算单"上签字认可,甲方对以上服务行为给予认可并承担偿还责任。
3、乙方给予甲方10000元信誉额度,在此额度内,甲方车辆维修完成后可由送修人员签字挂账,超过信誉额度后甲方必须及时结算,否则乙方保留采取留置措施的权利。
4、甲方在收到"结算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算,结算时间为每月一次,每月30日前结清当月维修及配件费用。
六、甲方的权利:
1、 有权获得优先服务;
2、 对经乙方已维修出厂的车辆,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与"结算单"项目不符,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七、甲方的义务:
1、必须按时接收已维修好的车辆并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
2、必须按时支付车辆维修费用;
3、监督乙方按合同要求和乙方的承诺提供服务。
八、乙方的义务:
1、优先为车主单位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2、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
3、保证送修期间车辆的安全保管;
4、按本合同的规定,保证维修质量;
5、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以旧充新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6、已维修好的车辆,应正确填写"结算单",注明完成时间、维修材料费用及工时费用和管理费;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维修及配件费用。如逾期偿付,则按欠付费用总额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维修车辆完工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接收,车主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接收车辆。逾期则以每车每日壹佰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保管费;
3、乙方未按其与送修单位约定的期限完成维修工作,每逾期一天,则乙方按每车每日壹佰元赔偿甲方。以上款项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费中扣减;
4、乙方在维修期间丢失或损毁送修车辆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如因出现维修质量问题,乙方除无偿返工之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相应经济损失;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二○一四年五月一日起至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止。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友好协商,可适当延期,期限由双方商定,并签订补充合同。
十一、合同的变更与争议的解决方式::
1、 合同履行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
2、 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采购协议书 篇9
供货合作意向书
甲方:青岛平建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通过对 供应商的筛选,确定 (以下简称乙方)为 项目合作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 项目供货合作意向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范围、条件与承诺
甲方将向乙方协议采购 ,具体的品种、规格、单价、要求等见本供货意向书附件表,表中所列内容由乙方负责供货,并在甲方签订该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后签订正式 采购合同。
1、采购意向书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品种、规格,与本意向书“种类附表”(附件一)中所列相应内容相同的,综合单间暂按定价(附件二)。
(2)附件一中没有列明的,甲方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另行定价(结合投标价和市场价来确定价格)。
2、甲方按照以上原则待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要求与乙方签订正式采购合同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单价或拒签合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根据意向书对乙方处以元的罚款。
3、双方合作期间,如甲方发现乙方供给其他采购商的价格低于本协议价格时、或提供货物不能满足本工程品种和规格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采购,另行选择供应商,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4、乙方承诺保证供货及时性和不间断性,保证满足工程施工进度需要。 5、在双方合作良好的基础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作为后续合作单位。 二、产品质量、计量标准、验货标准
1、采购产品质量按下列顺序依次决定:(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方在本合作意向书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2、产品的计量标准按下列顺序依次决定:(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方在本合作意向书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3、验货标准: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对乙方供货进行书面确认时仅使用甲方统一提供的《物资验收单》作为有效的验收单据(此单仅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不作为货款支付的依据),使用其他形式或样式的验收单据(进、出场单据)所做确认无效且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三、货款付款方式
1、本项目货款无预付款,前期货款由乙方先行垫付。为保障乙方的利益,货款根据建设单位拨款情况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或甲方资金筹措到位可暂借给乙方,具体金额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货款金额给予乙方。
2、付款原则:
双方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一致同意各项工程款均应在业主已支付该部分工程价款的前提下,向乙方支付业主已付工程款的同等比例(除非另有约定)。如果业主拖欠工程款,则乙方工程款相应延缓支付,待业主支付后或甲方资金筹措到位后再付给乙方。乙方必须指派专人到甲方收款,并在第一次收取款项时,必须持与本合同乙方单位名称一致的授权收款委托书交甲方财务备案。
3、采购款支付流程如下:
①由甲方根据进场计划及工期要求下达《采购计划》(含规格、数量、进场时间等),并通知乙方按《采购计划》供货;
②乙方供货后办理《材料进场确认单》,双方盖章确认后作为采购款的支付依据; ③甲方在本意向书的义务仅为按照采购计划的规定支付给乙方已进场的货款。
四、本意向书作为签订正式采购合同的依据,具体采购合同乙方须与甲方按本意向书所附的附件一另行签订采购合同。
七、正式合同未签订前双方履行本意向书,正式合同签订后本意向书自动作废。所签署合作意向书不具有最终法律效力,双方所达成的合作细则,以正式合同为准。
八、本意向书未尽事宜,在签订正式合同或协议书时再予以补充。
九、本意向书有效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本合作意向书以下为空白内容。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地址: 附件一: 采购要求附件二:乙方供货清单及单价
采购协议书 篇10
甲方:
乙方:名称/字号:,经营地址:,负责人/法人姓名:,姓别:,出生:年月日,联系电话:,手机:,家庭地址:,身份证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沐川县利店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本沐川县利店小学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监督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本店的实际,特与乙方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卫生许可证和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的米、面、油等主要食品,必须是正规厂家通过qs质量认证的产品。
二、甲方采购员在采购原料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乙方必须如实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严禁“三无”产品或腐败变质、生虫、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进入甲方本店。
三、乙方要有充足的货源,同等产品的价格必须低于市场价,保证向甲方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
四、乙方要树立服务意识,虚心听取甲方意见,自觉接受甲方监督,保证本店食品卫生安全。如因乙方提供食品质量问题出现安全事故,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五、甲方管理部门定期组织人员对乙方食品质量进行评估,如乙方不履行协议或有违反上述几点协议的情况出现,本店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六、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有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一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名或盖章)(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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