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划片招生,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首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学区范围
仓程路以东,金水路以西,东风大街以南,朝阳路以北。
三、入学条件
基本条件
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的适龄儿童。7周岁及以上适龄儿童入学的需提供延缓入学证明。所有学生报名时统一提供陕西省预防接种证及接种查验证明。
四、具体入学类别及所需资料
1.第一类:户籍和房产一致的适龄儿童。
资料要求: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登记户口信息相一致);
(2)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同时附交款票据、银行还贷流水证明)等;
2.第二类:具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资料要求: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登记户口信息相一致;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结婚证);
(2)集体户:户籍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集体户上的适龄儿童少年,须落户满一年及以上,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渭南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出具的夫妻双方无房证明。
注:全家户口簿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以下非正常户籍不作为按学区入学的依据,应回实际户籍所在地就读。
①孩子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
②适龄儿童的户籍落户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
③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簿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
3.第三类:父母在城区有住房或购房的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具有城区合法房产的,学生户籍必须在老人户口簿且从未迁移过)。
资料要求:
(1)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结婚证);
(2)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同时附交款票据、银行还贷流水证明)。持证人须与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内,子女未在房产拥有人户口簿下(配偶户口簿下),还须提供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
4.第四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资料要求: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相一致);
(2)居住证(由临渭常住地派出所出具,持证人须和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内);
(3)务工证明,家长本人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查验时仍登记在册,持证人须和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内)。
5.第五类:就业经营人员子女。
资料要求:
截至2021年5月31日前,已在城区连续实际经营满一年及以上。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相一致;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结婚证);
(2)营业执照(查验时仍登记在册);持证人须与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内。
(3)和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
(4)房主的不动产证(房产证)(复印件);
6.第六类:不满足以上五类条件的可选择第六类。
资料要求: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登记户口信息相一致);
(2)和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
(3)房主的不动产证(房产证)(复印件);
(4)务工证明,家长本人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
说明:以上家长提供证明材料签发或变更日期截止2021年5月31日。
五、招录办法和流程
招生工作采取网上登记和现场审核方式进行。
按照户籍和房产一致、户籍、房产、随迁子女和门店经营的先后顺序规范入学,每类录取完后尚有剩余学位的可招录下一类学生,若本类入学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按照本类积分从高到低招生录取,直到学位占满为止,超出部分由中心校统筹调配到其他有学位学校就读。
同类别按积分排序办法进行。
按照分类登记、积分排队的方法,有序登记。
1.满足一类、二类和三类条件的学校全部接收。
2.第四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父母在临渭区居住时间(以居住证时间为准,每月积2分)、缴纳社保时间(每月积2分)、务工时间(每年积6分,不超过24分)、孩子在城区幼儿园就读时间(每学期积5分)等条件进行积分排序。父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累加。
3.第五类就业经营人员子女入学,根据父母在临渭区城区居住时间(以租赁合同时间为准,每年积6分,不超过24分)、务工时间(以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每年积6分,不超过24分)、孩子在城区幼儿园就读时间(每学期积5分)等条件进行积分排序。父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累加。
4.第六类其他人员子女入学,根据父母一方务工时间(每年积6分,不超过18分)、租房时间(每年积6分,不超过24分)、孩子在城区幼儿园就读时间(每学期积5分)等条件进行积分排序。父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