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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的著名散文(通用五篇)

时间:2023-06-19 05:03:24 文/秦风学 文学北考网www.beiweimall.com

  余秋雨的著名散文 篇1

  《笔墨祭》

  中国传统文人究竟有哪些共通的精神素质和心理习惯,这个问题,现在已有不少海内外学者在悉心研究。这种研究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但也时时遇到麻烦。年代那么长,文人那么多,说任何一点共通都会涌出大量的例外,而例外一多,所谓共通云云也就很不保险了。如果能对例外作一一的解释,当然不错,但这样一来,一篇文章就成了自己出难题又自己补漏洞的尴尬格局。补来补去,痛快淋漓的主题都被消磨掉了,好不为难煞人。

  我思忖日久,头脑渐渐由精细归于朴拙,觉得中国传统文人有一个不存在例外的共同点;他们都操作着一副笔墨,写着一种在世界上很独特的毛笔字。不管他们是官屠宰辅还是长为布衣,是侠骨赤胆还是蝇营狗苟,是豪壮奇崛还是脂腻粉渍,这副笔墨总是有的。

  笔是竹竿毛笔,墨由烟胶炼成。浓浓地磨好一砚,用笔一舔,便簌簌地写出满纸黑生生的象形文字来。这是中国文人的基本生命形态,也是中国文化的共同技术手段。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干脆偷偷懒,先把玩一下这管笔、这锭墨再说呢?

  一切精神文化都是需要物态载体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就遇到过一场载体的转换,即以白话文代替文言文;这场转换还有一种更本源性的物质基础,即以钢笔文化代替毛笔文化,五四斗士们自己也使用毛笔,但他们是用毛笔在呼唤着钢笔文化。毛笔与钢笔之所以可以称之为文化,是因为它们各自都牵连着一个完整的世界。

  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的毛笔文化,现在已经无可挽回地消逝了。

  诚然,我并不否定当代书法的成就。有一位朋友对我说,当代书法家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古代书法家。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古代书法家的队伍很大,层次很多,就我见闻所及,当代一些书法高手完全有资格与古代的许多书法家一比高低。但是,一个无法比拟的先决条件是,古代书法是以一种极其广阔的社会必需性为背景的,因而产生得特别自然、随顺、诚恳;而当代书法终究是一条刻意维修的幽径,美则美矣,却未免失去了整体上的社会性诚恳。

  在这一点上有点像写古诗。五四以降,能把古诗写得足以与古人比肩的大有人在,但不管如何提倡张扬,唐诗宋词的时代已绝对不可能复现。诗人自己可以写得非常得心应手(如柳亚子、郁达夫他们),但社会接纳这些诗作却并不那么热情和从容了。久而久之,敏感的诗人也会因寂寞而陷入某种不自然。他们的艺术人格,或许就会因社会的这种选择而悄悄地重新调整。这里遇到的,首先不是技能技巧的问题。

  我非常喜欢的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几个传本法帖,大多是生活便条。只是为了一件琐事,提笔信手涂了几句,完全不是为了让人珍藏和恳挂。今天看来,用这样美妙绝伦的字写便条实在太奢侈了,而在他们却是再启然不过的事情。接受这张便条的人或许眼睛一亮,却也并不惊骇万状。于是,一种包括书写者、接受者和周围无数相类似的文人们在内的整体文化人格气韵,就在这短短的便条中泄露无遗。在这里,艺术的生活化和生活的艺术化相溶相依,一支毛笔并不意味着一种特殊的职业和手艺,而是点化了整体生活的美的精灵。我相信,后代习摹二王而惟妙惟肖的人不少,但谁也不能把写这些便条的随意性学到家。

  在富丽的大观园中筑一个稻香村未免失之矫揉,农舍野趣只在最平易的乡村里。时装表演可以引出阵阵惊叹,但最使人舒心畅意的,莫过于街市间无数服饰的整体鲜亮。成年人能保持天真也不失可喜,但最灿烂的天真必然只在孩童们之间。在毛笔文化鼎盛的古代,文人们的衣衫步履、谈吐行止、居室布置、交际往来,都与书法构成和谐,他们的生命行为,整个儿散发着墨香。

  相传汉代书法家师宜官喜欢喝酒,却又常常窘于酒资,他的办法是边喝边在酒店墙壁上写字,一时观者云集,纷纷投钱。你看,他轻轻发出了一个生命的信号,就立即有那么多的感应者。这与今天在书法展览会上让人赞叹,完全是另一回事了。整个社会对书法的感应是那样敏锐和热烈,对善书者又是如此尊敬和崇尚。这使我想起现代的月光晚会,哪个角落突然响起了吉他,整个晚会都安静下来,领受那旋律的力量。

  书法在古代的影响是超越社会蕃篱的。师宜官在酒店墙上写字,写完还得亲自把字铲去,把墙壁弄得伤痕斑斑,但店主和酒保并不在意,他们也知书法,他们也在惊叹。师直官的学生梁鸽在书法上超越了老师,结果成了当时的政治权势者争夺的人物。他曾投于刘表门下,曹操破荆州后还特意寻访他,既为他的字,也为他的人。在当时,字和人的关系难分难舍。曹操把他的字悬挂在营帐中,运筹帷幄之余悉心观赏。在这里,甚至连政治军事大业也与书法艺术相依相傍。

  我们今天失去的不是书法艺术,而是烘托书法艺术的社会气氛和人文趋向。我听过当代几位大科学家的演讲,他们写在黑板上的中文字实在很不像样,但丝毫没有改变人们对他们的尊敬。如果他们在微积分算式边上写出了几行优雅流丽的粉笔行书,反而会使人们惊讶,甚至感到不协调。当代许多著名人物用毛笔写下的各种题词,恕我不敬,从书法角度看也大多功力不济,但不会因此而受到人们的鄙弃。这种情景,在古代是不可想象的。因为这里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信号系统和生命信号系统。

  古代文人苦练书法,也就是在修炼着自己的生命形象,就像现代西方女子终身不懈地进行着健美训练,不计时间和辛劳。

  由此,一系列现代人难以想象的奇迹也随之产生,传说有人磨墨写字,日复一日,把贮在屋檐下的几缸水都磨干了;有人写毕洗砚,把一个池塘的水都洗黑了;有人边走路边在衣衫上用手指划字,把衣衫都划破了最令人惊异的是,隋唐时的书法家智永,写坏的笔头竟积了满满五大麓子,这种簏子每只可容一百多斤的重量,笔头很轻,但五簏子加在一起,也总该有一二百斤吧。唐代书法家怀素练字,用坏的笔堆成了一座小丘,他索性挖了一个坑来掩埋,起名曰笔冢。没有那么多的纸供他写字,他就摘芭蕉叶代纸,据说,近旁的上万株芭蕉都被他摘得光秃秃的。这种记载,即便打下几成折扣,仍然是十分惊人的。如果仅仅为了练字谋生,完全犯不着如此。

  余秋雨的著名散文 篇2

  《沙原隐泉》

  沙漠中也会有路的,但这儿没有。远远看去,有几行歪歪扭扭的脚印。顺着脚印走罢,但不行,被人踩过了的地方,反而松得难走。只能用自己的脚,去走一条新路。回头一看,为自己长长的脚印高兴。不知这行脚印,能保存多久?

  挡眼是几座巨大的沙山。只能翻过它们,别无他途,上沙山实在是一项无比辛劳的苦役。刚刚踩实一脚,稍一用力,脚底就松松地下滑。用力越大,陷得越深,下滑也越加厉害。才踩几脚,已经气喘,浑身恼怒。我在浙东山区长大,在幼童时已能欢快地翻越大山。累了,一使蛮劲,还能飞奔峰巅。这儿可万万使不得蛮劲。软软的细沙,也不硌脚,也不让你碰撞,只是款款地抹去你的全部气力。你越发疯,它越温柔,温柔得可恨之极。无奈,只能暂息雷霆之怒,把脚底放轻,与它厮磨。

  要腾腾腾地快步登山,那就不要到这儿来。有的是栈道,有的是石阶,千万人走过了的,还会有千万人走。只是,那儿不给你留下脚印,属于你自己的脚印。来了,那就认了罢,为沙漠行走者的公规,为这些美丽的脚印。

  心气平和了,慢慢地爬。沙山的顶越看越高,爬多少它就高多少,简直像儿时追月。已经担心今晚的栖宿。狠一狠心,不宿也罢,爬!再不理会那高远的目标了,何必自己惊吓自己。它总在的,不看也在,还是转过头来看看自己已经走过的路罢。我竟然走了那么长,爬了那么高。脚印已像一条长不可及的绸带,平静而飘逸地划下了一条波动的曲线,曲线一端,紧系脚下。完全是大手笔,不禁钦佩起自己来了。不为那山顶,只为这已经划干的曲线,爬。不管能抵达哪儿,只为已耗下的生命,爬。无论怎么说,我始终站在已走过的路的顶端。永久的顶端,不断浮动的顶端,自我的顶端,未曾后退的顶端。沙山的顶端是次要的。爬,只管爬。

  脚下突然平实,眼前突然空阔,怯怯地抬头四顾,山顶还是被我爬到了。完全不必担心栖宿,西天的夕阳还十分灿烂。夕阳下的绵绵沙山是无与伦比的天下美景。光与影以最畅直的线条流泻着分割,金黄和黛赭都纯净得毫无斑驳,像用一面巨大的筛子筛过了。日夜的凤,把山脊、山坡塑成波荡,那是极其款曼平适的波、不含一丝涟纹,于是,满眼皆是畅快,一天一地都被铺排得大大方方、明明净净。色彩单纯到了圣洁,气韵委和到了崇高,为什么历代的僧人、俗民、艺术家要偏偏选中沙漠沙山来倾泄自己的信仰,建造了莫高窟、榆林窟和其他洞窟?站在这儿,我懂了。我把自身的顶端与山的顶端合在一起,心中鸣起了天乐般的梵呗。

  刚刚登上山脊时,已发现山脚下尚有异相,舍不得一眼看全。待放眼鸟瞰一过,此时才敢仔细端详。那分明是一弯清泉,横卧山底。动用哪一个藻饰词汇,都会是对它的亵渎。只觉它来得莽撞,来得怪异,安安静静地躲坐在本不该有它的地方,让人的眼睛看了很久还不大能够适应。再年轻的旅行者,也会像一位年迈慈父责斥自己深深钟爱的女儿一般,道一声:你怎么也跑到这里!

  是的,这无论如何不是它来的地方。要来,该来一道黄浊的激流,但它是这样的清澈和宁谧。或者,干脆来一个大一点的湖泊,但它是这样的纤瘦和婉约。按它的品貌,该落脚在富春江畔,雁荡山间,或是从虎跑到九溪的树荫下,漫天的飞沙,难道从未把它填塞?夜半的飓风,难道从未把它吸干?这里可曾出没过强盗的足迹,借它的甘泉赖以为生?这里可曾蜂聚过匪帮的马队,在它身边留下一片污浊?

  我胡乱想着,随即又愁云满面。怎么走近它呢?我站立峰巅,它委身山底;向着它的峰坡,陡峭如削。此时此刻,刚才的攀登,全化成了悲哀。向往峰巅,向往高度,结果峰巅只是一道刚能立足的狭地。不能横行,不能直走,只享一时俯视之乐,怎可长久驻足安坐?上已无路,下又艰难,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孤独与惶恐。世间真正温煦的美色,都熨帖着大地,潜伏在深谷,君临万物的高度,到头来只构成自我嘲弄。我已看出了它的讥谑,于是急急地来试探下削的陡坡。人生真是艰难,不上高峰发现不了它,上了高峰又不能与它近乎。看来,注定要不断地上坡下坡、上坡下坡。

  咬一咬牙,狠一狠心。总要出点事了,且把脖子缩紧,歪扭着脸上肌肉把脚伸下去。一脚,再一脚,整个骨骼都已准备好了一次重重的摔打。然而,奇了,什么也没有发生。才两脚,已嗤溜下去好几米,又站得十分稳当。不前摔,也不后仰,一时变作了高加索山头上的普罗米修斯,再稍用力,如入慢镜头,跨步着舞蹈,只十来下就到了山底。实在惊呆了:那么艰难地爬了几个时辰,下来只是几步!想想刚才伸脚时的悲壮决心,哑然失笑。康德所说的滑稽,正恰是这种情景。

  来不及多想康德了,急急向泉水奔去。一湾不算太小,长可三四百步,中间最宽处,相当一条中等河道。水面之下,飘动着丛丛水草,使水色绿得更浓。

  余秋雨的著名散文 篇3

  《白莲洞》

  写完《柳侯祠》,南去20里,去看白莲洞。

  先我30余年两位古人类学家到这里作野外考察,他们拿着小耙东掘掘、西挖挖。突然,他们的手停住了,在长时间的静默中,3万年光阴悄悄回归,人们终于知道,这个普通的溶洞,曾孕育过远古人类的一个重要系脉。

  今天,至少亚洲的许多人类学家都在研究他们的种族与白莲洞人的血缘关系,更浪漫的学者甚至把联系的长线拉上了南美洲的地图。

  在我看来,诸般学问中,要数考古学最有诗意。难怪不少中外大诗人兼通此道。白莲洞要末不进,进去便是半个诗人。

  我走进洞口。

  不知是哪一天,哪一个部落,也偶然走进了洞口。一声长啸,一片欢腾。他们惊惧地打量过洞内黑森森的深处,野兽的鸣叫隐隐传出。他们疑虑地仰望过洞顶的钟乳石,不知它们会带来什么灾祸。但是,不管了,握起尖利的石块朝前走,这里是该我们的家。

  洞内的猛兽早已成群结队,与人类争夺这个天地。一场恶斗,一片死寂。一个部落被吞没了,什么也没有留下。又不知过了多少年月,又一个部落发现了这个洞穴,仍然是一场恶斗,一片死寂。终于,有一次,在血肉堆中第一个晃晃悠悠站起来的,是人而不是兽。人类,就此完成了一次占有。

  我跌跌撞撞往里走。

  有声响了。头顶有吱吱的叫声,那是蝙蝠,盘旋在洞顶;脚下有喇喇的水声,那是盲鱼,窜游在伏流。洞里太黑,它们都失去了眼睛,瞎撞了多少万年。洞边有火坑遗迹,人在这里点燃了火炬,成了唯一光明的动物,深深的黑洞在火光下映入瞳孔,这一人种也就有了乌黑的眼珠。

  想起了一篇作品《野古马》,写成吉思汗留下的一个马群始终活着,奔驰游观,直至如今。蝙蝠和盲鱼也该是先民留下的伙伴吧?那末,我是在探寻祖宅。要与蝙蝠和盲鱼对话,实在显得矫情;但是,我直盯盯地看着它们,确也心事沉沉。

  论安逸,是它们。躲在这么个洞子里,连风暴雨雪也没挨到一次,一代又一代,繁衍至今。人类自从与它们揖别,闯出洞口,真无一日安宁。凶猛的野兽被一个个征服了,不少伙伴却成了野兽,千万年来征战不息。在这个洞中已经能够燃起火炬,在洞外却常有人把火炬踩灭,把寥廓的天地变成一个黑洞,长年累月无路可寻。无数的奇迹被创造出来,机巧的罪恶也骇人听闻。宏大的世界常常变成一个孤岛,喧腾的人生有时比洞中还要冷清。

  洞中有一石幔,上嵌珊瑚、贝壳、海螺化石无数,据测定,几亿年前,这儿曾是海底,对这堵石幔来说,人类的来到、离去、重返,确实只是一瞬而已。

  温软的手指触摸着坚硬的化石,易逝的生命叩问着无穷的历史。理所当然,几万年前的祖先也触摸过它,发出过疑问。我的疑问,与他们相差无几:我们从何处来到这里?又从这里走向何处?

  也许是对洞穴的早期占有,使人类与洞穴有了怪异的缘分。据1987年世界民意测验研究所对800万美国人的调查,许多濒死复生的人追述,临近死亡时,人的朦胧意识也就是进入一个黑洞:

  它们觉得自已被一股旋风吸到了一个巨大的黑洞口,并且在黑魆魆的洞里飞速向前冲去。而且觉得自己的身体被牵拉、挤压,洞里不时出现嘈杂的音响。这时,他们的心情更加平静。

  黑洞尽头隐隐约约闪烁着一束光线,当他们接近这束光线时,觉得它给予自己一种纯洁的爱情。

  可见,人类最后还得回到洞穴中的老家。我们的远祖辛辛苦苦找到了这个家,流血流汗经营了这个家,总得回去,也算叶落归根。据天文学家说,茫茫宇宙间也有一个深不可测的黑洞,神奇地吸纳着万物,裹卷着万物,吞噬着万物。地球和人类,难保哪一天不投入它的怀抱。

  依我看,神秘的.太极图,就像一个涡卷万物的洞口,一阴一阳呈旋转形,什么都旋得进去,太极图是无文字的先民的隆重遗留,人类有文字才数千年,而在无文字的天地里却摸索了数十万年。再笨,再傻,数十万年的捉摸也够凝结成至高的智慧。

  不管怎么说,走向文明的人类,深层意识中也会埋藏着一个洞穴的图腾。

  芝麻,开门!一个巨大的宝库就在洞穴之中。几乎是各民族的民间传说,都把自己物欲乃至精神的理想,指向一个神秘的洞穴。无数修道者在洞穴中度过一生,在那里构造着人生与宇宙的平衡,嫉世愤俗的基度山伯爵,会聚着新兴资产者的理想,向一个洞穴进发,然后又在那里,指挥若定,挥洒着人性的伟力。

  余秋雨的著名散文 篇4

  《收藏昨天》

  经常有年轻朋友来信询问一些有关人生的大问题,我总是告诉他们,你其实已经有了一位最好的人生导师,那就是你自己。

  这并非搪塞之言。人生的过程虽然会受到社会与时代的很大影响,但贯穿首尾的基本线索总离不开自己的个体生命。个体生命的完整性、连贯性会构成一种巨大的力量,使人生的任何一个小点都指向着整体价值。一个人突然地沮丧绝望、自暴自弃、挺而走险,常常是因为产生了精神上的“短路”,如果在那个时候偶然翻检出一张自己童年时代的照片或几页做中学生时写下的日记,细细凝视,慢慢诵读,很可能会心情缓释、眉宇舒展,返回到平静的理性状态。其间的力量,来自生命本身,远远大于旁人的劝解。

  拿起自己十岁时候的照片,不是感叹韶华易逝,青春不再,而长久地逼视那双清澈无邪的眼睛,它提醒你,正是你,曾经有过那么强的光亮,那么大的空间,那么多的可能,而这一切并未全然消逝;它告诉你,你曾经那么纯净,那么轻松,今天让你苦恼不堪的一切本不属于你。这时,你发现,早年自己的眼神发出了指令,要你去找回自己的财宝,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放回原处。除了照片,应该还有其它更多的信号,把我们的生命连贯起来。

  为此,真希望世间能有更多的人珍视自己的每一步脚印,勤于记录,乐于重温,敢于自嘲,善于修正,让人生的前前后后能够互相灌溉,互相滋润。其实,中国古代显赫之家一代代修续家谱也是为了前后之间互相灌溉、互相滋润,你看在家谱中呈现出来的那个清晰有序的时间过程是那么有力,使前代为后代而自律,使后代为前代而自强,真可谓生生不息。个人的生命也是一个前后互济的时间过程,如能留诸记忆,定会产生一种回荡激扬的动力循环,让人长久受益。一个人就像一个家族一样,是不是有身份、有信誉、有责任,就看是否能把完整的演变脉络认真留存。

  我们也许已经开始后悔,未能把过去那些珍贵的生活片段保存下来,殊不知,多少年后,我们又会后悔今天。如果有一天,我们突然发现,投身再大的事业也不如把自己的人生当作一个事业,聆听再好的故事也不如把自己的人生当作一个故事,我们一定会动手动笔,做一点有意思的事情。不妨把这样的事情称之为“收藏人生的游戏”。让今天收藏昨天,让明天收藏今天,在一截一截的收藏中,原先的断片连成了长线,原先的水潭连成了大河,而大河,就不会再有腐臭与干涸的危险。

  绝大多数的人生都是平常的,而平常也正是人生的正统形态。岂能等待自己杰出之后再记载?杰出之所以杰出,是因为罕见,我们把自己连接于罕见,岂不冒险?既然大家都很普通,那么就不要鄙视世俗年月、庸常岁序。不孤注一掷,不赌咒发誓,不祈求奇迹,不想入非非,只是平缓而负责地一天天走下去,走在记忆与向往的双向路途上,这样,平常中也就出现了滋味,出现了境界。珠穆朗玛峰的山顶上寒冷透骨,已经无所谓境界,世上第一等的境界都在平实的山河间。秋风起了,芦苇白了,渔舟远了,炊烟斜了,那里,便是我们生命的起点与终点。

  想到起点与终点,我们的日子空灵了又实在了,放松了又紧迫了,看穿了又认真了。外力终究是外力,生命的教师只能是生命本身。那么,就让我们安下心来,由自己引导自己,不再在根本问题上左顾右盼。

  左顾右盼,大漠荒荒,其实自己的脚印能踩出来的只是一条线。不管这条线多么自由弯曲,也就是这么一条。要实实在在地完成这一条线,就必须把一个个脚印连在一起,如果完全舍弃以往的痕迹,那么,谁会在意大地上那些零碎的步履?我在沙漠旅行时曾一次次感叹:只有连贯,而且是某种曲线连贯,才会留下一点美,反之,零碎的脚印,只能是对自己与沙漠的双重糟践。

  我最合适什么?最做不得什么?容易上当的弯路总是出现在何处?最能诱惑我的陷阱大致是什么样的?具备什么样的契机我才能发挥最大的魁力?在何种气氛中我的身心才能全方位地安顿?……这一切,都是生命历程中特别重要的问题,却只能在自己以往的体验中慢慢爬剔。昨天已经过去又没有过去,经过一夜风干,它已成为一个深奥的课堂。这个课堂里没有其他学生,只有你,而你也没有其它更重要的课堂。

  因此,收藏人生,比收藏书籍、古董更加重要。收藏在木屋里,收藏在小河边,在风夕雨夜点起一盏灯,盘点查看一番,第二天风与日丽,那就拿出来晾晾晒晒。

  ——读《人生纪年》

  余秋雨的著名散文 篇5

  《夜雨诗意》

  早年为了学写古诗,曾买过一部线装本的《诗韵合壁》,一函共6册,字体很小,内容很多。除了供查诗韵外,它还把各种物象、各种情景、各种心绪分门别类,纂集历代相关诗句,成了一部颇为齐全的诗歌词典。过去文人要应急写诗时,查一直,套一套,很可快速地炮制出几首来。但是毫无疑问,这样写出来的诗都是不值一读的。只有在不带写诗任务时随便翻翻,看看在同一名目下中国诗化语词的多方汇集,才有一点意思。

  翻来翻去,眼下出现了“夜雨”这一名目,那里的诗大多可读。既然是夜间,各种色相都隐退了,一切色彩斑斓的词汇也就失去了效能;又在下雨,空间十分逼仄,任何壮举豪情都铺展不开,诗句就不能不走向朴实,走向自身,走向情感,李商隐著名的《夜雨寄北》堪称其中典范。

  光听着窗外夜色中时紧时疏的雨声,便满心都会贮足了诗。要说美,也没有什么美,屋外的路泥泞难走,院中的花零落不堪,夜行的旅人浑身湿透。但正是在这种情境下,你会感受到往常的世俗喧嚣一时浇灭,天上人间只剩下了被雨声统一的宁定,被雨声阻隔的寂寥。人人都悄然归位,死心塌地地在雨帘包围中默默端坐。外界的一切全成了想象,夜雨中的想象总是特别专注,特别遥远。

  夜雨款款地剥夺了人的活力,因此夜雨中的想象又格外敏感与畏怯。这种畏怯又与某种安全感拌与在一起,凝聚成对小天地中一脉温情的自享与企盼。在夜雨中与家人围炉闲谈,几乎都不会拌嘴;在夜雨中专心攻读,身心会超常地熨帖;在夜雨中思念友人,会思念到立即寻笔写信;在夜雨中挑灯作文,文字也会变得滋润蕴藉。

  在夜雨中想象最好是对富而立。黯淡的灯光照着密密的雨脚,玻璃窗冰冷冰冷,被你呵出的热气呵成一片迷雾。你能看见的东西很少,却似乎又能看得很远。风不大,轻轻一阵立即转换成渐沥雨声,转换成河中更密的涟漪,转换成路上更稠的泥泞。此时此刻,天她间再也没有什么会干扰这放任自由的风声雨声。你用温热的手指划去窗上的雾气,看见了窗子外层无数晶莹的雨滴。新的雾气又腾上来了,你还是用手指去划,划着划着,终于划出了你思念中的名字。

  夜雨是行旅的大敌。

  倒不是因为夜间行路艰难,也不是因为没有带着雨鞋与伞。夜雨会使旅行者想家,想得很深很深。夜雨会使旅行者企望安逸,突然憬悟到自己身陷僻远、孤苦的处境,顾影自怜,构成万里豪情的羁绊。

  不是急流险滩,不是崇山峻岭,而是夜雨,使无数旅行者顿生反悔,半途而归。我不知道法显、玄奘、郑与、鉴真、徐霞客他们在一次次夜雨中心境如何,依我看,他们最强的意志,是冲出了夜雨的包围。

  如我无用之辈,常常会在大雨如注的夜晚,躲在乡村旅店里,把地图拿出来细细查看。目光在已经走过的千里之间来回,痴想着其间在夜幕雨帐笼罩下的无数江河与高山。这样的夜晚,我常常失眠。为了把这种没出息的惰怠心绪驱赶,我总会在夜雨中邀几个不相识的旅人长时间闲谈。

  但是,真正让心绪复归的,完全不是这种谈话,而是第二天晴朗的早晨。雨后的清晨,铺天盖地奔泻着一种兴奋,让人几乎把昨夜忘却;又不能完全忘却,留下一点影子,阴阴凉凉的,添一份淡淡的惆怅。

  在人生的行旅中,夜雨的魅力也深可寻探。

  我相信,一次又一次,夜雨曾浇媳过突起的野心,夜雨曾平抚过狂躁的胸襟,夜雨曾阻止过一触即发的争斗,夜雨曾破灭过凶险的阴谋。当然,夜雨也所折过壮阔的宏图、勇敢的进发、火烫的情怀。

  不知道历史学家有没有查过,有多少乌云密布的雨夜,悄悄地改变了中国历史的步伐。将军舒眉了,谋士自侮了,君王息怒了,英豪冷静了,侠客止步了,战鼓停息了,骏马回槽了,刀刃入鞘了,奏章中断了,敕令收回了,船楫下锚了,酒气消退了,狂欢消解了,呼吸匀停了,心律平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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