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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文学创作和生态美学思想

时间:2023-06-12 15:24:38 文/秦风学 文学北考网www.beiweimall.com

徐志摩文学创作和生态美学思想

  导语:崇拜自然、浪迹自然和寄情自然,是徐志摩文学书写和生命活动的唯美主义踪迹之一。

  一 浪漫主义的自然全美情绪

  徐志摩兴趣转向文学是在他进入剑桥大学王家学院学习之后。当时的“英国诗人全部都是大自然的观察者、爱好者和崇拜者”。特别是湖畔诗人对于自然风物的清远超脱和沉醉崇拜的风气,强烈地触动了青年徐志摩的诗心,从而成为他的浪漫诗情的母体。此时,他的“艺术的人生观”在这时开始形成。这时的徐志摩常独自“一个人发痴地在康桥”上,“听近村晚钟声,听河畔倦牛刍草声”。“大自然的优美、宁静、调谐在这星光与波光的默契中不期然的淹入了”他的性灵。他曾经满怀深情地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正是康桥的水开启了诗人的性灵,唤醒了久蛰在心中的诗人的天命。从而使他的作品“含有着好些唯美主义印象主义的要素”,但“不是颓废的,而是积极的,富有浪漫主义的自然全美情绪。

  作为大自然的观察者、爱好者和崇拜者,徐志摩喜欢把他的理想展示为一个又一个景物,并写上了“自然”这个名词。他描绘了一幅幅中国江南的和欧洲的自然图画,既有“西天的云彩、河畔的金柳”,也有“廊前的马樱、紫荆、藤萝,青翠的叶与鲜明的花,都将他们的妙影映印在水灯上,幻出幽媚的情态无数”,更有“海波亦似被晨曦唤醒,黄蓝相间的波光,在欣然舞蹈”。这些图画有的工笔细描,也有以意写之,如淡墨山水,袅袅如云,物象飘然纷呈。“妙龄的村姑”和“自制的春裙”、“口衔烟斗的农夫”和“预度秋收的丰盈”等等,从春到秋,从妙龄到须眉,全在他笔下享融融之乐。显然,徐志摩是一个自然全美主义者,他对大自然的爱是全方位的。他天生具有最敏锐、最广阔和最细腻的感受能力,从而能看见、听见、感到、尝到和吸入大自然所提供的各种灿烂的色彩、歌声、丝一样的质地、水果的香甜和花的芬芳。徐志摩是纯粹精神化的敏锐感觉的化身:这位纵容自己的诗人,仿佛生活在大自然一切最珍奇、最美丽的环境之中;他以自由的心灵“翩翩的在空际云游”,迷醉于从云端轻俯下来的月光里,把我们的心灵“凝成高洁情绪的菁华”;我们和他生活在一个由稚羊和牧童、芦笛和白云、初黄的稻田与妙龄的村姑――所织成的永无止境的梦中。自然主义在徐志摩作品中是如此强大,他的许多作品无一不为它所渗透。它影响了他的个人审美信仰和文学倾向。显然,自然在他的眼界里,被赋予诗意的内涵和绝对的唯美主义倾向,具有自然等同于艺术或者超越于艺术的美学观。如果说,康德认为自然只有在近似于艺术才美,而艺术只有近似于自然才美的观点,体现了自然和艺术的审美共同性,而黑格尔则断言,艺术美高于自然美。那么,徐志摩显然在美学观上更接近于康德。然而,他和康德不同之处在于,在他的视界里,自然属于完全和绝对的不容置疑的美感对象,它无须借助于艺术的力量或上升为艺术文本,因为自然本身就是美的,甚至是高于艺术美的绝对美的对象。

  这位天生的诗人、自然的使者,在他的大多数作品中漫溢着自然的全美情绪。不仅具有浓厚西方近现代人文主义气质和浪漫主义的神韵,同时也还表现在植根于深厚的中国文化之中。比如,从历史上看,中华民族是个特别喜欢月亮的民族。月的原型意象在中国古典诗词中有着更为悠久的历史和更为丰富的表现。徐志摩的心中似乎也有一种“恋月”情结。月亮作为一种爱情的象征物,在他的心中永远是一种美好的凝结。在徐志摩的作品中,颂月、恋月、赏月、玩月屡见不鲜,正好与其爱情的赞美诗句形成珠联璧合的内在勾连,构成了徐志摩诗的灵魂。他在《西湖记》中描写道:“三潭印月――我不爱什么九曲,也不爱什么三潭,我爱在月下看雷峰静极了的影子――我见了那个,便不要性命。”又说道,“昨夜二更时分与适之远眺着静偃的湖与堤与印在波光里的堤影,清绝秀绝媚绝,真是理想的美人,随她怎样的姿态妙,也比拟不得的绝色。我们便想出去拿舟玩月;拿一支轻如秋叶的小舟,悄悄地滑上了夜湖的柔胸,拿一支轻如芦梗的小桨,幽幽的拍着她光润,蜜糯的芳容;挑破她雾彀似的梦壳,扁着身子偷偷的挨了进去,也好分赏她贪饮月光醉了的妙趣!”这段极富美感的话语,自然是诗人的话语,渗透着华夏文化的传统审美观。徐志摩的一生因袭了中国古代士大夫好“游”的传统情结,在“游”自然山水的过程中践行着自己的审美理想。他说:“我是个好动的人;每回我身体行动的时候,我的思想也仿佛就跟着跳荡。我做的诗,不论它们是怎样的‘无聊’,有不少是在行旅期中想起的。我爱动,爱看动的事物,爱活泼的人,爱水,爱空中的飞鸟,爱车窗外掣过的田野山水。星光的闪动,草叶上露珠的颤动,花须在微风中的摇动,雷雨时云空的变动,大海中波涛的汹涌,都是在触动我感兴的情景。是动,不论是什么性质,就是我的兴趣,我的灵感。是动就会催快我的呼吸,加添我的生命。”因此,在他短暂的生命轨迹上,留下了无数行走的身影。他的确是个行者,一个游吟诗人。从安第斯山脉逶迤的翠绿到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的康桥,从俄罗斯的贝加尔湖畔到印度洋上的秋月,在“阿尔帕斯与五老峰,雪西里与普陀山,莱茵河与扬子江,梨梦湖与西子湖,建兰与琼花,杭州西溪的芦雪与威尼市夕照的红潮”之间尽情地飞走,陶醉在大自然的湖光山色之中,感受自然天籁的智慧与美。他曾多次把自然比做一大本绝妙的奇书,每张上都写有无穷无尽的意义,现有的道德教育里每一条训条,都能在自然界感到更深切的意味,更亲切的解释。为此,只要学会了研究这一大本书的方法,才能够了解他内容的奥义,人们的精神生活才有资养,人们理想的人格才有基础。在他的作品中充分地表达了他对自然强烈而真挚的爱。他写道:“生命的现象,就是一个伟大不过的神秘;墙角的草兰,岩石上的苔藓,北洋冰天雪地里极熊水獭,城河边咕咕叫夜的水蛙,赤道上火焰似沙漠里的爬虫,乃至于弥漫在大气中的微菌,大海底最微妙的生物;总之太阳热照到或能透到的地域,就有生命现象。我们若然再看深一层,不必有菩萨的慧眼,也不必有神秘诗人的直觉,但凭科学的常识,便可以知道这整个的宇宙,只是一团活泼的呼吸,一体普遍的生命,一个奥妙灵动的整体。”他从自然界中玫瑰是玫瑰,海棠是海棠,鱼是鱼,鸟是鸟,野草是野草,流水是流水,各有各的特性,各有各的效用,各有各的意义上,感受到“万物造作之神奇”,“相信万物的底里是有一致的精神流贯其间”。他认为,自然给人类最大的启迪尤在“凡物各尽其性”的现象。一茎草有它的妩媚,一块石子也有它的特点,万物皆有生命,自然界生生不已,变化不尽,美妙无穷。所以,“懂了物各尽其性的意义再来观察宇宙的事物,实在没有一件东西不是美的,一叶一花是美的不必说,就是毒性的虫,比如蝎子,比如蚂蚁,都是美的。”⑧徐志摩的自然观,体现出对于生命存在的敬重和热爱,希望生命平等和尊严的一致性,没有凌驾于之上的人类中心的立场和态度,甚至反对以功利主义和纯粹科学主义的眼光看待自然万象,他主张生命万象的平等、自由、和谐的存在,主张所有生命形式的友好交流。理想主义和诗意体验的美学态度跃然纸上。他对大自然的爱是全身心的,他的作品表达了真诚的对自然的虔敬与崇拜,他将自己的全部心灵寄托于构成自然的万物之中,表达了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种少见的中西合璧的浪漫主义的自然全美情绪。

  二 单纯理想主义的人与自然大和谐

  胡适曾评价徐志摩的世界观为:“一种‘单纯的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⑨“梁实秋不把徐志摩的‘单纯信念’解释为三个分开的理想,而是已经熔化了这三方面的一个中心理想,‘志摩的单纯理想,用其它话来说就是浪漫的爱,’这个理想‘在追求一个美丽的女子中’得以实现。”⑩笔者以为,徐志摩一生所追求的梦想,既不是三个不同取向的理想,也不是单独为了爱情的理想。在他那里,爱情与自由、爱情与美、美与自由是和谐和统一、三位一体的,并且突出了人与自然的内在联系。

  作为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先锋,徐志摩深受西方进步的思想文化影响,他努力张扬自己的个性品格,力图展示自己追求美与自由统一的人生理想,以及和迥异于世俗的价值取向,他的创作又是爱、美和自由的统一。在徐志摩的作品中,美的意象既宽泛又集中。既有社会中的“秋雪庵”、“轻快的仙航”和寺庙里的“礼忏声”,也有人群中“醉涡的笑”、“夕阳中的新娘”等。但更多的是表现自然界中“新绿的藤萝”、“群松春醉”、“清风”、“松影”、“星光疏散”、“海滨如火”、“河畔的金柳”、“软泥上的青荇”等众多美不胜收的意象。他把自然景色与主观情感有机融合在一起,表现了真爱与真美。爱情与景色、爱情与美是相融共生,人成为自然的一部分,自然景物与抒情主人公的生命合而为一。这种人生理想的追求,在他写给陆小曼的信中更为鲜明。他说:“你不知道我多么爱山林的清闲?前年我在家乡山中,去年在庐山时,我的性灵是天天新鲜,天天活动的。创作是一种无上的快乐,何况这自然而然像山溪似的流着。……这种生活――在山林清幽处与一如意友人共处――是我理想的幸福,也是培养,保全一个诗人性灵的必要生活”。

  徐志摩笔下的自然,不是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恬淡,也不是朱自清《荷塘月色》中表现的静谧,而是充满了动感、极富生命的、有着无限生机与希望的自然,是美与自由的统一。当然,他的美学上的理想主义也不免沾染乌托邦的色彩。在《翡冷翠山居闲话》一文中,他以悠闲纡徐情调,从容自适的“跑野马”风格,从个体内心感受的角度和方式着意渲染抒写独自作客于翡冷翠(今译佛罗伦萨)山中的妙处和快乐的心境。我们会看到他时而在青草里坐地仰卧,甚至有时打滚,时而在静僻的道上你就会不自主的狂舞,看着自己的身影幻出种种诡异的变相。因为草的和暖的颜色自然的唤起他童稚的活泼;因为道旁树木的阴影在他们纡徐的婆娑里暗示他舞蹈的快乐。他时而也会得信口的歌唱,赞美树林中的莺燕。他的心地会看着澄蓝的天空静定,他的思想和着山壑间的水声,有时激起成章的波动,扩延到自然的深处。徐志摩以诗意笔墨,抒写异域的自然之美,显然体现了他单纯的理想主义和想象化的美学寄托,他企图借助于异域的风光建构一个类似于陶渊明式的理想国――“桃花源”,达到人与自然的大和谐或绝对和谐,寻找到一条撇脱现实世界的丑陋和污浊的道路。身处异国的游子,在借异域的自然风光试图营造心灵世界的理想彼岸和唯美化的精神王国。

  在徐志摩短暂的生命历程和文学创作中,突出体现着反传统、爱人类、爱自由,眷恋大自然的本色美的思想。在他那里,爱情与自由、爱情与美、美与自由三位一体,而热爱自然,凝视大自然的和谐与安乐是他无尚的幸福。在他看来,自然是一种大和谐。他强调以生态系统的眼光去观察和理解自然物,以普遍联系的观点来解释自然美。面对大自然的勃勃生机与壮美,他写道:“‘数大’便是美,碧绿的山坡前几千个绵羊,挨成一片的雪绒,是美;一天的繁星,千万只闪亮的神眼,从无极的蓝空中下窥大地,是美;泰山顶上的云海,巨万的云峰在晨光里静定着,是美;绝海万顷的波浪,戴着各式的白帽,在日光里动荡着,起落着,是美;爱尔兰附近的那个‘羽毛岛’上栖着几千万的飞禽,夕阳西沉时只见一个‘羽化’的大空,只是万鸟齐鸣的大声,是美,……数大便是美,数大了,似乎按照着一种自然律,自然的会有一种特殊的排列,一种特殊的节奏,一种特殊的式样,激动我们审美的本能,激发我们审美的情绪。(12)”这种惊奇或新奇的情绪具有很大的美学意义。或作为审美追求,或作为审美效应,或作为审美经验。这里,徐志摩把对大自然的认识和体验上升到哲学的高度,并以诗化的、体验的情绪迸发出来。他带着孩提时代的单纯理想环顾世界,不被任何自私的牵挂所翳蔽,自然的一切都在美的光晕里。黑格尔非常重视人对自然的惊奇在审美中的作用,认为“只有当人已摆脱了原始的直接和自然联系在一起的生活以及对迫切需要的事物的欲念了,他才能在精神上跳出自然和他自己的个体存在的框子,而在客观事物里只寻求和发见普遍的,如其本然的,永住的东西;只有到了这个时候,惊奇感才会发生,人才为自然事物所撼动,这些事物既是他的另一体,又是为他而存在的,他要在这些事物里重新发见他自己,发见思想和理性。”(13)徐志摩正是跳出了普通人的蒙昧状态,既把“自己和客观世界以及其中事物分别开来”,又不象工具理性主义那样,仅“凭抽象的知解力对这个客观世界都看得一目了然”。他的惊奇恰如海德格尔所描绘的那样,在于“人与存在的契合”,或者说,只有在人与存在契合的状态下才感到惊奇。他在惊奇中发现了自己,发见了思想和理性。他体悟到,大自然“吸引了我,因为它不是无形的东西,它的各部分、各方面之间表现出一种内在联系,也可以说是一种序列和和谐,使我在一眼之下就可以设想或预见自己还未曾看到的那些方面”。“在某种程度上,他们唤起了我的想象力,引起我的遐想,他们要求一个整体……。”(14)所以,他认为“宇宙本来是统一的,是神的实现,神无所不在,个人与宇宙是合一的”,“自然与人生,是调谐的。”(16)他用新奇眼光和情绪,唤起人们对周围环境及生存状态的注意,赋予了大自然以“陌生化”的魅力,帮助人们理解这个世界,了解世界的真相,发现真正的自我,以找回本来的自己,并以此作为打破工具理性内在逻辑的一种解放性力量。恰如康德所说:“美学应该超越我们日常的贪欲……引导我们发现另一种为人之道”。徐志摩把爱、自由和美有机地融合在他的生命之中。

  三 现代生态伦理立场的社会批判

  徐志摩的一生是在游历自然和文学创作中度过的,他将自身的生活和创作活动当成美的创建、鉴赏和再生产的过程,他的作品则显示了使自身与整个社会、自然世界和谐交融的实践智慧,是伦理学与美学的完美合一。作为一位具有浓厚西方资产阶级人文思想的诗人和作家,徐志摩力图树立新的实践的生态伦理观念,从日常生活方式转变方面入手达到改善人们的生存环境。他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和体验,以忧虑的眼光提出了自然是疗救人类社会的一剂良药的呼唤,并从现代生态伦理的立场出发展开对现代文明的社会批判。他认为人类目前所面临的深度生态危机源于近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因为“入世深似一天,离自然远离一天”,“不满意的生活大都是由于自取的”。因此,“为医治我们当前生活的枯窘,只要不完全遗忘自然,我们的‘病根’就有缓和的希望。”(17)他把人之外的自然存在物纳入伦理关怀的范围,主张用一种新的生态伦理观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重新确认自然为人类生活的价值根基与意义指针。徐志摩认为,自然是一部充满智慧的书,人类要从自然那里解读生命符号的意义。“并且这书上的文字是人人懂得;阿尔帕斯与五老峰,雪西里与普陀山,莱茵河与扬子江,梨梦湖与西子湖,建兰与琼花,杭州西溪的芦雪与威尼市夕照的红潮,百灵与夜莺,更不提一般黄的黄麦,一般紫的紫藤,一般青的青草同在大地上生长,同在和风中波动――他们应用的符号是永远一致的,他们的意义是永远明显的,只要你自己性灵上不长疮瘢,眼不盲,耳不塞,这无形迹的最高等教育便永远是你的名分,这不取费的最珍贵的补剂便永远供你的受用;只要你认识了这一部书,你在这世界上寂寞时便不寂寞,穷困时不穷困,苦恼时有安慰,挫折时有鼓励,软弱时有督责,迷失时有南针。(18)”现代生态伦理学要求人们重新评估近代以来人类文明特别是西方文明的发展模式,彻底反省现代社会的政治理念、经济结构和生活方式,使人类文明实现根本性的“范式”转型。徐志摩要扭转的正是这样一个轻视自然价值体系的局面,宣称现代都市生活都是病态的、有害的。在那里,人类灵魂失去了家园,人性的萎缩、贫弱、荒芜、无生机的死气沉沉。他要确立追求感性生命强力意志的价值理想。回到自然,寻求健康和生命意义这是徐志摩创作的宗旨。从这点上说,徐志摩对现代文明的批评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是开了先河的。

  他对现代文明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他对陆小曼的生活方式及价值观念的批评上。徐陆结婚两年,相交三载,在他们之间有一个差距始终没有缩短过,那就是志摩酷爱自然,而小曼则沉溺于都市生活,加之身体柔弱,因而不爱远行。早在1925年徐志摩和陆小曼正在热恋时他就向小曼表白了自己对生活的理想,以及对小曼精神现状的不满和幽怨。在给小曼的信中他诉说道:“今晚北海真好,天上的双星那样的晶清,隔着一条天河含情的互睇着;满池的荷叶在微风里透着清馨;一弯黄玉似的初月在西天着;无数的小虫相应的叫着;我们的小舫在荷叶丛中刺着,我就想你,要是你我俩坐着一只船在湖心里荡着,看星,听虫,嗅荷馨,忘却了一切,多幸福的事,我就怨你这一时心不静,思想不清,我要你到山里去也就为此。你一到山里心胸自然开豁的多,我敢说你多忘了一件杂事,你就多一分心思留给你的爱。你看看地上的草色,看看天上的星光,摸摸自己的胸膛,自问究竟你的灵魂得到了寄托没有,你的爱得到了代价没有,你的一生寻出了意义没有?你在北京城里是不会有清明思想的――大自然提醒我们内心的愿望。”(志摩的表白并不是古老的自然拜物教式地抽象地谈论敬畏生命,也不是乌托邦式的感情宣泄,而是表明自然具有内在价值,无论生命形态,还是非生命形态的自然存在物本身就是目的,人与自然的和谐最终有利于人,是人类心灵的出路。1928年6月徐志摩再次出游欧美,前后共寄给陆小曼百封信。信中一个重要内容,即是劝小曼放弃陋习,走出家门,亲近自然。他的第一封信就对小曼进行了一番认真的说服工作:“你是城里长大的孩子,不知道乡居水居的风味,更不知道海上河上的风光;(你)这样的生活实在是太窄了,你身体坏一半也是离天然健康的生活太远的原故”(20)。殷殷的嘱劝,可以见出志摩的苦心,也可感受到他在旅途中感受到的快乐,他想用这种快乐去感染小曼,激发她对旅游的兴趣。然而,他与陆小曼的分歧是一个天然的鸿沟无法逾越的。无论怎样地劝说与提醒,陆小曼无论如何也是听不进去的。即使如此,徐志摩始终耐心规劝并充满忧虑,他写道:“上海的生活想想真是糟。陷在里面时,愈陷愈深;自己也觉不到这最危险,但你一跳出时,就知道生活是不应得这样的。”态度越来越严肃,口气也越来越严厉,毫不掩饰他对自己生活的忧虑和不满。又在另一封信中借别人之口对小曼的生活进行批评和质问:“他们一开口当然就问你,直骂我,说什么都是我的不是,为什么不离开上海?为什么不带你去外国,至少上北京?为什么听你在腐化不健康的环境里耽着?”这在徐志摩的信中是少见的,可见他对他们上海的生活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了。他对现代社会的物质欲望、奢侈消费和享乐观念持严厉的批判态度,倡导一种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生活方式”,主张回到大自然中寻求生命的意义。正是在这种现代生态伦理学的立场上,徐志摩认为自然界对于人类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人与自然之间不是以人为中心任意抛弃自然、远离自然,反而是人时刻离不开自然,恰如无机界的空气对于有机界的生命一样。

  现代文明使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大大增强,也把人类的生活水准提升到了空前的高度,人类已拥有了巨大的财富与生命的活力。然而,如果没有道德力量的约束,现代文明中的种种诟病必定会造成一种难以挽回的毁灭性力量。一直困扰着徐志摩和陆小曼爱情危机的便是这种毁灭性力量的表现。尽管徐志摩采用各种方法试图缓解和消除爱情危机,但危机不仅没有缓解反而加剧了。究其原因,不在于他们缺乏必要的情爱基础,而在于缺乏一致的生命哲学。应该看到,徐志摩对陆小曼规劝与批评的出发点并非就是现在的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生态伦理学的立场。他的作品并没有从自然的角度阐述其内在价值,而仅仅出自道义的愿望。他的主张也不是传统伦理学所主张的人类利己主义,只考虑人自己的利益而无视其它物种的存在价值。他的主张是以“关怀自身”为出发点,在大自然中寻找生命意义的实践智慧。他认为人是生命的存在体,自然生态也是作为“生命存在体”而存在的。一方面,自然生态具有自身不断进化的生命过程;另一方面,人作为客观现实世界的一员,其生命状态与自然生态的生命状态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自然生态的死亡必然导致人类生命的衰竭。因此,人与自然的关系被确认是一种“生命维系”的关系。徐志摩把道德对象扩展到生态系统乃至整个自然界,把人的社会生活与自然有机地连在一起。他确认人是“大地共同体”的普通一员,人与自然万物形成了一种紧密的依存关系。因此,善的观念扩展到一切生命形态并反涉自身,从而使他的作品具有了生态伦理学及美学的批判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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