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长恨歌》读书笔记个人感想1
这也许就是上海旧时代的缩影。要了解真正的旧上海就不能忽略上海的弄堂,更不能忽略居住在上海弄堂里的那群人。《长恨歌》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多愁善感的上海,一个娇小惆怅的上海,一个神秘朦胧却不乏生命与希望的上海。
秋去春来花开花落,一代人的调零换来了下一季的萌芽,上海充斥着无穷无尽的轮回。送走上一辈的遗憾似乎又引来了新生代的烦恼。这或许就是我们旧时的上海就像那些泛黄照片中述的景物那样。感到即将踱到尽头,却永远都见不着边际的弄堂;感到即将永远挣脱铁笼,却永远飞不出那狭窄的弄堂天空的鸽子;感到是已经看破却一辈子,也参悟不透的尘世;感到是近在咫尺却,永远拽不到手心的梦中情人;或许还有那缕看似已经摒弃,却永远摆脱不了的令人心碎的悲愁。
那时的上海融凝着婉约朴素与内敛的极致。是的朴素的极致成就了骨里的艳丽。朦胧之间我似乎又见到了那屋顶上的碎瓦;仿佛那象征着闺阁的心的鸽子的双翅,又浸润在西下残阳的光辉中扑腾扑腾飞得高高的;好像那虚掩着的大门后面,又溢出了那令人心醉的菜香,那份暖得直让人发腻的温情。花窗帘的窗似乎又透出了那一丝丝的幽情。她似乎藏住了一切但其实什么都没有藏住。因为她是玻璃做的。就算积了太多的灰,后面挂上再多的窗帘,我们还是能感到那窗后的气息。有这么些惆怅有这么些沧桑,似乎还流淌出一滴滴罗曼蒂克似的暧昧。
这一切的一切都太像这窗后居室内住着的女主人了。她们的心不也就像这弄堂,这鸽群这玻璃窗吗剔透玲珑内敛羞涩,但却天生多情。小小的窗透过它却能看到一整个世界。上海弄堂里的女人们,虽然居住在这狭小的地方,却有卓越的见识。她们懂得如何待人处世,明白世间人情世故心存怜悯敏感多情。王琦瑶或许就是这玲珑剔透多愁善感的浓缩。她的爱随兴而起随风而逝,但每一次都是那么的真实确切那么的刻骨铭心。
爱这是人世间最朴素最简单,但也同时人世间最绚烂最复杂的情感。
书籍《长恨歌》读书笔记个人感想2
看了《长恨歌》,只想说又好看又易读。读的过程中似乎又找回年幼时手不释卷的感觉,悠悠的感觉,有太多话要说。我首先百度了一下作家王安忆,我只想说长得没让我失望,很端庄很有内涵,可以算作一个美女。不像有些作家,读他的作品觉得感慨万千,想必其本人也一定侠骨柔情、英俊潇洒,一定有异于常人之处。但是当见其本尊照片时,心里实在咯噔一下,长得平常也就算了,这长得实在让人无语。
其实,论“长恨歌”这三个字,之前我只知道白居易的《长恨歌》,至于王安忆的这部作品我是很晚的时候才知道的。我在大一读《围城》和《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时,邻专业的一位同学向我推荐了第三本书,就是《长恨歌》。既然能获得茅盾文学奖,就绝非肤浅的作品。只可惜,我事隔两年才能静下心来找到些闲时,而实际上我也是碰巧在书架上看见这本书,不禁往事尽来。
旧上海的味道在书中很浓,而里面的人物也个个性格鲜明。这是一本上海的专属书,而我也恰好在上海读书。或许选择来上海也是基于其纷繁而又精彩绝伦的旧岁月的感召。对上海这个大都市复杂的情绪让我做出了选择。与其说我选择了大学,不如说我选择了上海。
这本书我体会最深的一点,也是我一直坚信的一点是人的情感是复杂的。我以前想法很死,也很闭塞,认为爱情就像我家附近或者我所接触到的那些夫妻,他们只爱一个人,就是嫁给她爱也爱她的那个人。爱情没那么复杂,找个人家嫁了就是,没有自己私自的感情,然后安安祥祥地过一辈子。但实际上,这样的状况或许只属于贫苦的老百姓———社会的底层人,他们的选择太少,有配偶就不错了。又或者是,很多隐情或曾经疯狂的轶事只是我们表面看不到,人们也很少议起,至少不在小孩子面前议起。
我也是后来才渐渐开化明白的。就像我一开始傻傻地以为找了女朋友就要与其结婚一样,实在是我想太多,男女朋友随便的多了。而我也渐渐明白,其实有些爱情确实是适合成家的,但是有些只是一时的激情,你看中的那个人,即使你喜欢,可惜她不会长驻在你身边,更多的是压根不适合稳定的夫妻稳定的家,或者你在这个时间没这个能力促成这段情。现在这个时代是自由的,那种过往的束缚和迁就已太少太少。
王琦瑶,这样的女人其实是我最怕遇到的。漂亮又情感细腻,水性杨花形容她又显得太轻浮,她多情却明显要更复杂。爱情里,她注定是占据高位的,也只有李主任这种有权有钱的人是她的克星。我很相信我看人的感觉和评价,我在生活中其实遇到很多这样的女孩子。她们一开始往往追求危险却让人兴奋的爱情。她们给别人带来不幸,到头来,又往往自己以不幸收场。贱的命运但她们却依旧心高气傲的不悔。及时流泪也只是偷偷的夜深人静的。只是作品里可怜了老实却专情的程先生。
程先生是个理想的好男人、好丈夫,可惜他爱上的是一个不平凡的女人,这也就注定了他只是个备胎暖男。但我觉得他又是伟大而不自私的。一开始他、王琦瑶、蒋丽莉之间的三角恋,蒋丽莉这么喜欢他,但他眼里却只认定了王琦瑶。我在读的时候,让我感到他像极了《围城》里一开始时候的方鸿渐,同样是三角恋,同样喜欢一个自己可望却始终不可即的女性,又同样被一个敢爱敢恨的却自己又不喜欢的女人喜欢,而且是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绝情地拒绝,宁愿自己最后遭受不幸的结局。但我又觉得程先生的人格魅力甩了方鸿渐好几条街。毕竟,明知王琦瑶跟其他男人乱来,怀着的是别人的孩子,却还是心甘情愿照顾怀孕的王琦瑶。还把自己的薪水绝大部分交给他爱了半辈子却始终不得的女人,现在的男女朋友,男方应该很少能做到把自己的月钱全部贴给女朋友的吧。不过也没必要,情深的人已很少,没必要做这种无谓的投入,来证明什么。很多的时候,相处久了,默契和直觉会告诉你怎么做。回到文中,程先生的爱算是上了一定境界而又无私的。但这注定他的不幸,老实的好男人值得成家,但很多的女人他们不要这种稳定,至少年轻的时候不需要。我个人觉得,我最像里面的程先生,像的是他的固执,但离他的境界,确实远远不及的,事实上,很难有人做到。程先生绝对算得上绝世好男人。只是好人不好命。
蒋丽莉,绝对是敢爱敢恨的女人。我曾经跟我同学说过,《何以笙箫默》里的赵默笙的活泼主动,是没有男生可以拒绝的。蒋丽莉可能并不天真,但她觉得值得去爱。她勇敢地追程先生即使明知道程先生爱的是王琦瑶,即使后来嫁给了不解风情的山东老张。她内心里依旧忘不了程先生,虽然这份情感可能大多数人都如此,但那个年代,她可是个有夫之妇。只可惜,她也是不幸的,稀里糊涂地过着人生,即使成家有三个孩子又如何,不幸福就是不幸福。她最后在病床上对王琦瑶的控诉,可见这几十年来,她的内心从未真正开心幸福过。
邬桥的阿二,我挺喜欢的,有理想,虽天真但热血方刚。同作为男生,他对王琦瑶的爱慕之情我很能理解。
康明逊,这个男人其实我是真不理解。文中前面他们几个经常打牌的时候,他所表现出来的风范和替他人着想的心思,让我很欣赏这个男人,不光我欣赏,王琦瑶也欣赏。但是等到他把王琦瑶肚子搞大后所表现出来的懦弱和逃避实在让人失望至极。怪不得王琦瑶母亲也不待见他。相比之下,程先生伟大得多了。还有一点我不解得的是,此处王琦瑶到底是个怎样的女人。她心里的确是喜欢康明逊,但她又对康说到时候康结了婚一定给他做伴娘。虽然说可以看出王琦瑶替康着想。但我觉得更多的是王琦瑶对自己其实也不负责。女人真的太可怕了,专情的男人,她们未必喜欢。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不是没有道理的。
至于萨沙,在这些男的当中,我是最讨厌的。一开始打牌那会儿,常贪小便宜不说,后来的那会儿,我甚至看出他有家暴倾向。你既然答应了王琦瑶做一回冤大头,那又何必跟一个女的计较,处处为难她呢!这里王琦瑶的行为我也不满,为了隐瞒真相,又去跟萨沙睡。她到底有没有廉耻感。虽说迫不得已,但还是让人不舒服。
但好歹,王琦瑶,这个命运曲折的女人,生活过的还算可以,并没有遭受过多的磨难。只是有点凄凄凉凉。
这本书读完后,内心肯定是平静不了的。作者刻画最好的就是每个人的复杂性格,读到一处,便深深认同,那描写真的是入情入理。其中穿插着岁月年代的变迁也透出一份沧桑感。
一个人或一段感情没有对也没有错。只是每个人有自己的人生际遇和生活选择。人们大多热衷八卦,我们没有必要去在意别人的评判。因为这是我的人生,我的选择,所有的恩赐和惩罚我一个人受,我对自己负责,无怨无悔。人生匆匆而过,到头来,回首往事,也只是感慨一声。
书籍《长恨歌》读书笔记个人感想3
一个女人40年经历的风风雨雨,附着大上海动荡的背景,那些走进又迈出生命里的人,一段段不为人知的细腻的情感纠葛,还有一些不愿提及的过往,遇到的人和事总是有时效性的,埋藏至心底。
时间是个好东西,偷偷地走,改变容颜,改变命运。少不经事的豆蔻年华,心底总是有着某种崇拜主义,物质的满足和一呼百应的气势,坚定了内心的迷茫,也满足了对周遭的好奇。会对这感觉产生病态的迷恋,日渐经事,渐长渐大,小心思就会增多,想法不如从前那般单纯了,都说女孩变女人后,就会有质的飞跃,关于这点,我持坚信不疑的态度。
少女的固执总是与周遭的压抑和束缚挂钩,在一个外来文化开放的旧上海,头衔,名声,等都助长了女孩的成熟,尤其是面对一个钱势都不在话下的成熟男人的猛烈进攻,少女的芳心就像雨后的春笋一般,再加上周遭羡慕的言语,更坚定了少女对这位成熟男性的依赖,而男人喜欢少女的纯真和羞涩,正好各取所需,幸运的是,男人也并非无情无义之人,最后给了够她下半生生活的物质。
自此之后女人就一个人生活,一直到最后都没结婚,她是个漂亮的美人,长发,旗袍和丝袜,小巧的鼻子,大大的眼睛,白皙的皮肤,可惜红颜都是祸水,男人们喜欢她的稳重,端庄,持家,优雅的谈吐,还有对事对人的见知,不过喜欢她的男人年纪都比她小,虽然每段情感里都付出了真心,可不是所有的爱情都如我们想的那般美好,现实终究还是一个俞越不了的沟壑。
她的爱情就像她的生活那般静谧,像弄堂上空翩飞的鸽群,也像寂静夜晚的星空。她的魅力总是来自不经意间的妩媚,这样的不经意对男性来说是莫大的杀伤力,她的美,在旧上海时尚的潮流里,也是让人着迷的,对于潮流,她有自己独到的见解,经常把复古的东西稍微改装,就变成人们追逐的对象,颇有画龙点睛之意,也缘于此,才认识更多的爱情。
我相信她也是一个相信爱情的人,那种矜持,压抑,和眼波流转的妩媚,这天生的本事,也绝非人人能学到的。
她有了孩子之后,本来打算打掉的,可是又不舍,觉的孩子会是陪伴她生活的一个乐趣,然后故事的很长一截,就是讲与女儿的生活。
可是孩子算是什么,总是掺杂了太多复杂的情感,小时候,看着孩子的小眼睛,小鼻子,小胳膊,小腿,一切都那么美好,渐长渐大,他们也有了自己的想法,自己的生活,我们想用自己的方式去疼爱,去保护,可也有心无力,只能引导,生活,还需要自己去闯荡,孩子其实我觉的也是一个外人,对于单亲妈妈来说,这也是一个生活的乐趣,和孩子一起成长,也算是尚不错的一段生活经历吧,可苦恼的,就是长大之后,孩子也会慢慢的离开,所以对于生养孩子的事,还得慎重,毕竟我们都是自私的人。
故事里,最给我印象深刻的还是她的情感纠葛,等待和隐藏,在爱情里始终是一个主线。由开始的等李主任等到忘穿秋水,等到忘了时间,心里的焦急又无处释放,只好在屋子里拉着窗帘看外面明了又暗,最后又近在咫尺,却错过见最后一面。这段情感是被隐藏着的,见不得人的,她却心甘情愿,第二次是在苏州,遇到一个年纪比她小,和女孩多讲几句就脸红的白净小男生,因为羞涩,总有些情感没有多表达,结果又在她的等待中,错过了,之后又回到上海,本想着安安静静的,在弄堂里谋个生计,平静的度过一生,可人活着吧,总有人走近你的生活,慢慢的又遇到一个人,她有了自己的孩子,可他们的爱情注定不被祝福,只好隐藏在岁月里,独自抚养孩子长大,面对着镜中日渐苍老的她,苗条的身段和年少美貌的根基多少能让她占一些优势,在这热闹的派对里,静谧的呆着,有人注意到了她,反复的辩论和聊天,她的心又被点燃,结果很惨,我知道她是绝望的,也理解绝望的背后,那些沧桑和无奈,而他就像隐身一样,只是她世界里匆匆而过的一个影子。
悲剧的结果,反而让我有些释然。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
读罢,我还能想起那个她,对镜贴花黄,一颦一笑,看的顺心和温婉,可惜那也是一个影子。
书籍《长恨歌》读书笔记个人感想4
花了四天读完了王安忆的《长恨歌》,除去上课时间,几乎书不离手。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引着我看尽老上海的风情与艳丽,也让我看尽一个女人风雨飘摇的一生,就像书中写的一样:“上面写满的是时间的字样,日积月累的光阴的残骸,压得喘不过气来的。这是长痛不息的王琦瑶。”我的母亲、我的外婆、我的奶奶,她们都是一个个王琦瑶,还有我,也是另一个王琦瑶。
生活在上海这座繁华都市的女人们,受着金钱的熏陶,她们的爱情观,就是“在心子里做人,见不得人的,却是实惠”。既然“面子”与“心子”不可兼得,倒不如潇洒一点舍弃一边。但王琦瑶没有真正学会舍弃与选择,不管是程先生也好、李主任也好,她一生中选择的六个男人终究造成了她悲剧的一生。
我之所以认为我的母亲、我的外婆,以及千千万万的女性都是王琦瑶们正是因为如此:她们有自己的事业,她们无疑是成熟而又智慧的但
生存的环境使得她们在爱情婚姻观上极度务实和功利,甚至还带有小市民的那种希望向上爬的心理习气。
作为女性,我们总是奋力地寻找着男人的坚强和保护,到头来却发现自己选择的男人总是无法承担这样的责任,总是他们先被打倒、被击败。
李主任仓促间把命都搭上了,康明逊无奈中逃之夭夭,程先生连自己的命运都承担不起,最后只剩下王琦瑶在风雨飘摇的孤苦境地中继续这漫长的生命之旅。从表象上看,经历了风雨之后的王琦瑶总是以一种韧劲在与这个空洞乏味的世界做着抗衡。她努力着不再依凭男性寻找到独立的生存空间,抛弃世俗的一切来接纳曾经被她用物质交换出去的爱情。可实质上她的抗争总是带着些妇人性,是躲在狭小的空间里的小挣扎、小把戏,既没有和男权社会抗争的实力,也没有走出“大世界”寻找出路的信心。女人真正的悲剧便是如此。
王安忆说过《长恨歌》 是一部非常写实的东西,在那里面她写了一个女人的命运,但事实上这个女人只不过是城市的代言人,她要写的其实是一个城市的故事,城市的街道,城市的气氛,城市的思想和精神。所以王安忆赋予了小说以双重的悲剧意蕴,它既是一个女人的悲剧,同时又是这个城市的悲剧。在这里,女人是城市的代言人,城市则是女人的写照,她们彼此说明,互为参考,两相映衬。
王琦瑶的上海,说到底还是男权主宰的社会,在男权中心的社会里,女性注定是处于从属和受伤害的地位,她生命中的几个阶段都无不如此。而现代社会虽然天天喊着男女平等的口号,但男性的社会地位高于女性仍旧是不争的事实,事业上、婚姻上都是如此。与其说这是女性的悲哀,不如说是这个时代的悲哀!
对于《长恨歌》一书,我有说不完的话、吐不尽的意,但受了文笔与阅历的限制,总觉得自己所感没有在点子上,所写的文字也没能完全表达自己真实所想,有偏差、有不尽人意。我写的,只是二十岁的王琦瑶,那个对未来还有幻想的王琦瑶,但在我心中,这便足够了。
书籍《长恨歌》读书笔记个人感想5
邀一轮明月,携一缕清风,品一盏香茗,捧一卷古书,穿古今,恨无期。
――题记
曾几何时,她还“集万千宠爱”在一身,令人艳羡。她被宠,被爱,天下至尊只高的人愿意为她准备极尽奢华的生日宴会――极乐之宴,她该是何等的幸运。
“云想衣裳花想容,”他,从第一眼在殿前看到她婀娜的舞姿时,便深深地迷恋上了她。“惊破霓裳羽衣曲”便是他那时的感受吧。她的确与那些世俗的女子不同,惊为天人,一顾倾城,再顾倾国,能使他沦陷其中,无法自拔。她的一舞,惊艳了他的时光,使他愿意为她温柔其以后的岁月;她的一眼,便是他的万年。那一抹妖娆的身影印刻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而那个名字――杨玉环,则如罂粟般不知不觉间渗入他的皮肤,他的血液,他的脑海,使他不顾大臣的劝阻,违背天理,收自己儿媳为后宫中的嫔妃。
其实,并非他不爱江山、不顾社稷,只爱美人。只是,“回眸一笑百媚生”――早已牵动他的神经,令他着迷,令他沉醉,令他疯狂,令他成魔。
或许是她的滋味太过于美好吧,与她在一起时,他常常会把自己认为成一名平凡普通的男人,以至于忘记自己身上肩负的责任,忘了江山社稷。他常恨春宵苦短,也因此罢朝寻欢。
然而,正是因为他的不负责任,也最终酿成了她们两人的悲剧。“自古红颜多薄命”,大臣百姓都愤玄宗,愤他迷恋女色,恨她祸国殃民;“六军不发”要求处死杨贵妃。玄宗虽恨,但由于自己内心的怯懦,马嵬驿前,他只能看着他的玉环“血泪相和流”,但他无力阻止,却也不敢阻止。一骑红尘妃子笑,谁怜一坯黄土掩风流?人生若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一夜,无眠。此后的每一夜,更是无眠。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再难得。
“天若有情天亦老,月若无恨月长圆。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长恨歌,长恨歌,爱过,恨过,终成遗恨,恨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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