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后感1
“礼”向来是文质彬彬的内涵,像《镜花缘》所描绘的君子国一般的社会.我们所小就被教导要懂礼、知礼,读《三字经》、《千字文》,要“尊老爱幼”等等。汉代察举制的基础便是“举孝廉”。圣人孔子也曾经说过“不学礼,无以立”,礼是一切的根本。然而凡事多有两面性,礼也不例外。
礼,规范我们的行为,和谐我们的家庭,稳定我们的社会。自古以来,礼是约束自己的手段,古仁人志士强调“克己复礼”,今人强调“传家风、承家训”。孔子曾经说过:“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孔子的儒家与法家有很大不同,儒家思想强调,以德治国,反对严刑峻法,以礼服人,而法家思想则推崇酷吏,以法治国。孔子在这句话中就指出,以法治国能使国家稳定,但民众“无耻”,没有羞耻心,只是碍于法律效力,并非主观愿意;而以礼治国,民众“有耻且格”,人们有羞耻心能自我约束。人服礼是主动的,可为人所好,即所谓的“富而有礼”。
然而,作为一个统治了中国千年之久的思想,它一定也存在某些不合时宜的地方。例如古代有杀人祭旗的习惯,又如帝王死后要活人殉葬。在萧红的《呼兰河传》中写到一个人物团圆媳妇。她十二岁就被“卖”到男人家做媳妇,她从原先一个生龙活虎的少女,被一群受到愚昧思想禁锢的人们活活残害致死。体现了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小团圆媳妇本来是健康活泼的,但在这个被封建礼教封闭的小城,婆婆为了让她守规矩,甚至为了让自己舒心,任意打骂她,团圆媳妇在极度恐惧中生了“病”,邻居也带着“好心”帮助她,人们这种杀人无意识,以及杀人的隐蔽性和残酷性让人悲惨和痛心。作者通过一种旁观者的身份,冷静得近乎冷漠,对封建愚昧的国民进行了嘲讽和鞭挞。
鲁迅先生也在他的《二十四孝图》中,批判了封建社会下国人谋人性命,教人自虐的丑恶祸心。“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这样的字眼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是应该的,但愚昧、迷茫就是愚蠢的,可悲的,甚至可恨的。郭巨挖窟窿时,他的儿子还玩着“摇咕咚”,抱在母亲臂膀上,高高兴兴地笑着。读到这,我不禁为这小孩子叹息,焉有如此愚父?
“礼”可以救人,也可能杀人,不仅中国如此,其它国家也存在此类现象。在印度,丈夫的葬礼上妻子要被活活地烧死,这也是“礼”;在缅甸,孩子成年礼时要杀死几个人,这也是“礼”。在诸多事例中,“礼”对人性的禁锢,对生命的漠视显露出来。
由此看来,儒家所推行的礼制并不是完美的,或者说,在后人的传承下变得扭曲,变得野蛮,不合时宜。
综上,对于礼,我们应该理性面对,“仁、义、礼、智、信”要有,但我们不能愚礼,错误地盲从礼,这样就会导致你做出一些荒唐的事,这种礼在现代社会看来是残忍的。因此,礼要达到治,要能适应现代生活。随着时代的发展,礼不是唯命是从,不是三叩九拜的繁文缛节,更不是是非不分的愚忠。而是一个人对道德的理解和诠释,一个人对文明追求与展望。
乡土中国读后感2
刚刚接触到这本满是学术言论的书,我是抵触的,觉得这书不是与我“同一世界”的事物。但毕竟是必读书目,在老师的引导与同学的陪伴下,我慢慢靠近它,渐渐发现自己改变了对《乡土中国》的看法。
它不像我以为得那样生涩难懂。文中常有生动的实例,如“文字下乡”一篇提到,教授的孩子虽在学校成绩好,被夸聪明,但与乡下孩子在一起捉蚱蜢时,却远不及他们灵活敏捷,这有力阐释了一个人的知识文化水平与个人所处环境的需要有关,乡下人也并非愚的道理。
它不像我以为的那样远离生活。“差序格局”一篇中提到“我们的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想想自己的生活,的确拥有与自己关系远近不同的人形成的如“波纹”般的交际圈。
它更不像我以为的那样平淡无趣。这本书充满了富有浪漫亦或哲理意味的句子。“从个人说,这个世界不过是个逆旅,寄寓于此的这一阵子,久暂相差不远,但是这个逆旅却是有着比任何客栈、饭店更杂复和更严格的规律……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一个孩子在一小时中所受到的干涉,一定会超过成年人一年中所受社会指摘的次数。在最专制的君王手下做老百姓,也不会比一个孩子在最疼他的父母手下过日子为难过。”……它们激起我对此书的阅读兴趣,同时引发了我更深刻的思考。
“我敢于在讲台上把自己知道不成熟的想法,和盘托出在青年人的面前,那是因为我认为这是一个比较好的教育办法。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在传授已有的知识,这些学生们自己可以从书本上去学习,而主要是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通过此书我也了解到,作者费孝通先生,原来是这样一位富有勇气与探索精神的开拓者,着实令我敬佩不已。
在这本书中,还有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一句话:“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在如今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乡土社会这种中国人民世代繁衍生息形成的固有结构,是保存还是被改变……大概会引起很多人的沉思吧!
《乡土中国》一书,让我收获了很多,在我的学习生涯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乡土中国读后感3
“书是良药,可以医愚”。不同类型的书带给我们不同的阅读体验和感受。通过对《乡土中国》这本书的学习与阅读,我得到了不少启发。
首先是阅读方法方面。在此之前,课外的读物大多是小说,而《乡土中国》这种的学术著作是第一次接触。打开目录,一些生僻的词出现在我眼前:“长老统治”“文字下乡”“无讼”······再随便翻开其中一页,都是些枯燥、艰涩难懂的词,很让人抵触。
在开始的几章中,经常会发生前几段要读好几遍才跟得上文章思路的现象。但随着不断地深入,我渐渐地找到了方法:每一章的开头和结尾需要特别留意,因为这些地方往往会提出概念或作出结论;抓住关键词,圈画下来,排列在一起,就如同有了一张阅读的“线路图”;画思维导图,可以帮助梳理文章脉络。这些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锻炼了我提取、归纳信息的能力,让我理清文章思路,加深对内容的理解。
再者是文章的内容方面。作者从权力结构、社会规范、伦理道德、家庭制度、礼法等方面向我们展示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深刻地揭示了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在这些观点里,我印象最深的是《差序格局》和《血缘和地缘》。
《差序格局》中提到了自我主义,以己为中心,向外扩大的圈子就是我们的人际圈。作者形象地用石子投入湖面荡起的涟漪来形容,它的界限并不是很清楚,亲疏关系的远近会对它产生影响;作者还指出圈子的大小是依势而定的,真可谓是一语破的。
《血缘和地缘》主要围绕着“人情”展开。在这个充满人情的社会中,真正的商业是无法进行的,文中的例子:只有到十里之外的街市,人们才能自然地以“陌生人”的身份出现,才会认真的讲价、买卖。这是土地上该有的规则,人们一代代的遵守着。
这些现象都是真实的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而费孝通先生却能将它上升到学术方面,这与他亲身下乡观察实践,不断总结思考有必然的联系,费先生的格物致知精神让我多了几分敬佩之情。
读书的过程如登山。前面是数不尽的台阶,但只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走,顶峰之处再首来时路,我们的成就感与满足感是无法比拟的,那时一定会不由自主地感慨:读书是一件幸福的事!
乡土中国读后感4
《乡土中国》共分为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等共十四篇,经过我两个星期的阅读,已经对前三章有了一定的理解,感受到了中国浓厚的乡土文化,对中国乡土社会有了基本的了解,也认识到那些世世代代生活在农村的人的一些特质,下面我就针对阅读后的感受做一个简单的综述。
一、开篇。
费先生便提出“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认为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才是中国社会的根基,说乡下人“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乡下人以种地为生,生于斯长与斯。中原人到了草原上依旧要锄地播种,不管天气如何还要试着种地,想家时可以带一捧家乡的泥土煮汤喝,“土”是他们的命根,又讲“村里的人过去什么姓,现在还是那些姓,不太变动”。土地是固定的,不流动的,而这种不流动表现在人与人身上,就是乡土社会中农民聚村而居。
由于他们聚村而居,彼此之间相互熟悉,即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人与人之间信用的维持依靠的不是法律,而是人情。“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文中提到了两种不同的社会,“有机的团结”即礼俗社会,“机械的团结”即法律社会,说到“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法产生的,而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特性注定了他们彼此特殊的交流环境。
二、文字下乡。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先生认为这句话是有问题的,认为这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正如城里人到了乡下连狗都不会赶是一样的,有人说乡下人愚是因他们不识字,是文盲,但如果一个人没有机会学习,怎么能说他学习能力不如别人呢?
语言本质上是一种象征体质,文字更是,在人与人无法直接接触到的'情况下用文字来传递信息。“乡土社会”中的人是在熟人里长大的,他们天天见面,面对面接触,不需要文字也能在这种社会里生活的很好。费先生说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会,有话可以当面说明白,不必求助于文字,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因此文盲并非因为愚,而是因为乡土社会的本质。
三、再论文字下乡。
上篇从空间维度讲述乡土社会是“面对面”的社会,因此不需要文字,而本篇着眼于时间格局。认为只有当生活发生变化时,感到记忆不够时才需要借助外在工具即文字,而乡土社会不流动性强,缺乏变化,因此从时间格局来看,乡土社会也没有文字需求。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所讲的中国传统的乡村生活正是我小时候所切身经历的,就是一个人情社会,在乡村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举办红白喜事,同村甚至邻村关系要好的大家都会提前帮忙,这次你帮我,下次你家有事我又来帮你。总之,这本书读起来让我很有代入感,将学术与生活紧密联系在了一起。
乡土中国读后感5
清晨,最后一缕炊烟消散,几只不知名的鸟雀飞过,远处的山坡上牛羊浅唱,村头牙齿稀松的老人依着古树,用长久积累的经验洞悉气候变换,估算来年收成。扎根在土地里的生命有天然的厚重感,时日愈久,愈是能磨出最清透的智慧和最有效的法则,这是乡土的本色。费孝通先生在社区研究的基础上从宏观角度探讨中国社会结构,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写成了《乡土中国》一书。系统的描述了当时中国乡土社会的情形,从不同角度洞悉乡土中的智慧。在历史滚滚的车轮中,中国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基层社会的格局也在悄然发生着改变。
一、乡土本色:从“有机”到“机械”
中华文明世代相传,生生不息,中华民族的灵魂深深扎根在泥土里,费孝通先生说只有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古老的中华大地上先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子在春秋变换和斗转星移中悄然逝去。这种恒定的生活也形成了恒定的社区。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是没有具体的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这是一种“有机的团结”。在礼俗的社会中,人们自然而然的形成一个社区,从小在一个地方生长,邻里之间有天然的亲近感。村落的一个很大的特征是稳固。其一是房子。乡里人修房子一定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修的稳固一些,以便在以后能作为“家业”传承给后辈。“老房子”是一个家族人丁兴旺,一脉相承的代表。其二是人口的稳定。这种稳定是从人和空间关系来说的,中国的农业发展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以小农经济为主,家庭的生产满足自给自足就可以了,倘若某一家的地比较多,就要动用邻里以及关系要好的家族人前来帮忙,而别人帮助过其所花的时间和精力都会在其心理做相应的权衡,以便日后有一天对方有需要的时候再去“还工”。这是一个非常巧妙的过程。既然选择的是与自己关系比较要好的同乡或亲戚,这里的得失也就彼此不计较了。靠土地生活的乡土社会人口流动性很小,“地在那里,家就在那里”。这种生活方式的特点使得他们也形成了比较保守的思想,“安土重迁”是这种稳定的格局不易被打破的一大心理因素。这种天然形成的有复杂的血缘关系网络的社会,是费孝通先生所说的“礼俗社会”,人与人之间是一种“有机的团结”。
时代在迅速变迁,中国的乡土社会也在时代的浪潮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年轻一代思想观念的转化以及生存的需要,外出打工和移民政策使得乡土社会的格局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尤其在一些移民区,因为生存问题他们被集体搬迁到一个自然环境相对较好的地方,但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急速下降,比较陌生的邻里关系打破了原来的社会格局,变成一种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这是一种“机械”的团结。笔者在调研宁夏某移民区时了解到当地的移民是从不同的地方搬迁过来的。之前相互之间并没有什么交集,搬迁过来后要抽签决定住那个院子,所以之前的社区彻底打乱重组,几个不同地方搬迁过来的人混合住在一起。笔者在调研期间想要了解这种地域和结构的变化对人的影响,在问到一位移民过来的老人时,他说:“这里的自然环境当然要比我们原来住的山区好,原来那个地方真实能苦死人,一年辛苦下来还没有什么收成。移民到这里来生活条件当然是好了。但是再也找不回在原来村子里的那种亲切的感觉了。我年纪大了,走路不方便,找之前的老邻居也比较困难。这里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没有之前好啦,就算大门紧闭也时不时会有偷盗的现象发生。但是没办法,好政策总会有弊端嘛。我当时一点都不想过来,生活了一辈子的地方,就希望最后也能埋到那个地方,但是村委一直来做我的思想工作,没办法,不能拖政策的后腿嘛。”
从老人无奈的叹息中笔者深刻体会到当代社会社区变迁过程中人们的生活状态不再是“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熟人”社会逐渐被打破,“陌生人”社会逐渐形成。费孝通先生说在社会的急速变迁中,“乡”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若干年后,或许很多在泥土中长大的孩子甚至会找不到“乡”了。
二、长老统治:从“专制”到“民主”
乡土社会中,秩序的维持除了法律之外,更重要的是“长老统治”。乡土社会中的权力机构是一种很微妙的存在。法律对乡民们行为的约束力并不是很强。乡民受教育的程度普遍不高,法律意识也比较薄弱。除了村委会外,每个社区都有几个年纪较长的、有权威的人掌管整个宗族的大小事务。乡民们对违反法律没有什么具体的概念,但是“长老”的话一定要听,否则就会遭到整个宗族其它成员的唾弃。长老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社区中就像家长一样要管理诸多事务。虽然付出与回报不能成比例,但是成为“长老”的称谓和地位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荣誉。笔者在调研时做过一个访谈,一位老人讲述了他年轻时记忆最深刻的事情之一。他说:“当年村里的人物质条件都很差,粮食物资比较短缺,隔壁的叔公去世后,膝下的四个孩子都不愿意拿出自己家里的粮食办丧事,因为拿出来就意味着自己的小家后半年就要饿肚子。当时四个儿女僵持不下,村里人的流言不断。这事传到了我们村子里比较有威望的一个长者的耳朵里,他气冲冲的拿着一根棍子去叔公家里,把披麻戴孝的子孙一顿棍子赶出去,说我们村不能出这种丢人现眼的事。你们拿不出东西我来拿,说着回头竟然让自己家里人真的拿来了自家的米面,而这位长者也因为生气而一病不起,不久也辞于人世。”
现在我们看来这种事情有些匪夷所思。在这个过程中这位长老除了获得很好的声誉外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但是作为乡民心目中德高望重的人,他有高度自觉的责任感按照自己的道德法则来维持乡里的秩序。而乡民们并不认为这是“多管闲事”。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的物质生活在不断的上升,但是人性之私也愈加表现的明显,在“陌生人”的社会中,大家都是“只扫自家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升和外界信息的不断传入,乡民们的观念逐渐转变。随着老一辈步入暮年,很少有人再愿意无偿的参与乡民的各种日常事务。同样,随着思想的解放,年轻一代有了自己的主见和处事法则,他们也不再无条件服从长者的统治和教化。长老的“专制”力自然也就下降了。
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多元化的时代,尤其是自媒体发展迅速。网络全面普及,绝大部分人都会使用智能手机或者其他电子设备及时获取外界的信息。人的眼界范围迅速放大,在知识型的社会中,并不是年龄越大经验越多的人懂得的知识和技能就越多,相反,年轻一代头脑灵活反应敏捷,反而更容易接受新事物新知识。很多时候传统的办法已经不能解决新的问题,“长老”的权威性自然也就大打折扣了。
“长老”是古老的村落中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下形成的产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长老”的职能和权威势必会逐渐削弱,“长老”的称谓也会变成一个时代的代名词。接受过现代教育的一个群体在一起也就不会先问贵庚,长幼成为没有意义的对比,尊卑也就不在年龄上了。抛开权威的“专制”,“民主”的思想也就逐渐深入人心。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彼此的尊重才是一个社会良性发展的动力,一味的顺从和崇拜只会阻碍先进生产力的发展。
三、文字下乡:从“自我”到“他者”
文字是一个民族和国家形成发展的必要要素之一。在乡土社会中,虽然很多人不识字,但是文字总是在不经意间以另外一种更加生动的形式表现出来。很多老太太在聊天的过程中会妙语连出,或雅或俗,都会让很多读书人心生佩服。一辈子生活在乡土社会中,他们的习惯和关注点也自然是他们眼界范围中的人和事。“结绳记事”在自诩博学的人看来也许是一种比较愚蠢的做法,但是站在乡民的角度,没有什么办法是比这种方式更为先进和实用性强的了。传统的乡土社会中有很多只有乡民们才懂的“特殊语言”,这些特殊的语言可以摆脱字句的固定意义,形成约定俗称的意思。不论是对人的称谓还是肢体动作都是“一方水土养一方文字”,乡民们会按照自己的理解形成彼此之间的心照不宣。当然这也是乡土社会长期的稳定性所致。但是随着社会观念的改变,每一个为人父母的人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多学一些文化,多接受一些正规的教育,虽然买菜不需要高等数学,谈话也不需要文言文,但是多学文化知识带给他们的是更好的生命状态和选择人生的权利。“下乡的文字”无法帮助他们走的更远,父母们深知这个道理,“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也就愈加急迫了。笔者在调研发现当前乡土社会中人们的教育观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只有一小部分人认为“读书无用”,而在这一部分人中“酸葡萄心理”占了绝大多数。自己家的孩子没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完成学业,或者没有接受高等教育。出于私心会说“读书无用”,其实在其表情和语气里还是充满对“知识分子”的仰慕。
从乡民的角度看,“文字下乡”是一个从“自我”向“他者”转变的过程。生在“熟人”社会中,对乡民的各种行为方式都比较了解,对特殊的语言和约定俗称的意义都习以为常,但是随着城镇化和现代化的发展,物力空间的改变和思维方式的改变完全打破了原有的乡村礼俗,很多“下乡的文字”就会被人们遗忘,曾今对这种“乡土文化”熟于心的“自我”也就逐渐变为“他者”了。
一棵大树支系的繁茂程度取决于其根系的发达程度,中华民族的生命是深深扎根在土地里的,匍匐在大地上坚韧的灵魂才是后辈们饱满的精神脊梁。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是对中国进行社会结构分析的尝试,对后人研究中国的农村社会发展有建设性的意义。民族学研究的主体是日常生活和草根社会,对该学科的兴趣促使我深入研读费老的著作,随着城镇化和现代化的迅速发展,传统的农村社区被迅速打破,由于各种原因“熟人”社会正在迅速转向“陌生人”的社会。《乡土中国》一书是以往传统社会的见证,也是后人继往开来的线索。从“有机”到“机械”,从“专制”到“民主”,从“自我”到“他者”,社会的发展会自然淘汰一些弊端,留存良性的法则。但愿往昔可鉴,但求来着可追。
乡土中国读后感6
近几日花了些时间,读完了费先生的《乡土中国》倒是颇为感触,全文内容不多,也就寥寥数万字罢了。篇幅上倒是比不得某些个“大师”“教授”之流的大作,但是内容上却是字字珠玑,短短篇幅之间却是将中国几千年的乡土性质阐述得明明白白,不得不佩服先生大才。读毕后细细想了几日,总归动笔写下这篇书评,如能说清其中百一便是万幸。
说到乡土中国,我无疑是亲切的,我的幼年是在中国西部一个典型的农村度过,倒是和费先生调查的云南村落差距不大。还是费先生笔下的典型的血缘村,全村上下几百人之间多多少少有些血缘关系,常常一个班上合上老师都是一个姓氏,并不奇怪。先生写下这十数篇文章时正是抗战,距今大致已有七十余年之久了,大抵是想看看在经历了新中国大力发展后的中华乡村,有无展现出其新貌呢?也是看到先生的认识大抵是在今日也是对我国乡村振兴有着独到的作用的。
先生在“文字下乡”中提到,中国乡村的社会基础不变,文字下乡怕是难以推行的,更遑论文字所背负的文化了,在这里又必须要提出,先生在文中从未说过乡土文化较之所谓先进文化的优劣区别,先生本意中,大抵只有一种文化适不适合这样一片土地,乡土文化在这片土地上传承了几千年了,大抵是适合的,但是无奈外部条件的变化来临了,我们要做的至多能说是以一种文化去改变另一种文化。并不好说是愚昧或是其他。回到正题,如今的乡村文字大概算是下乡了,那么回看则是社会基础发生了怎样的改变呢?使得乡土社会这样一个本来不需要文字的社会主动的吸收着文化。
新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都知道一个特殊群体名为“农民工”,民工进城,这是一个文化群体向另一个文化群体的交流,什么支持着民工进城呢?是欲望。进城务工常常能获得不错的经济效益,所以民工需要留在城市,但是两个文化圈子的隔阂是巨大的阻力,所以当他们教育孩子时,文字是必不可少一环。这是生存的必须。况且与那些年月不同,乡村被真正的有效管理,识字无疑是必须的。所以我们看得到文字首先打破了乡村的壁垒,是欲望的巨大作用。
前面说到了教育,在如今的乡村,确实有些像如费先生几十年前所见到的一般,存在着长老权力,但是现在无疑是分化了,弱化了。校园办进了乡村,于是乎我们看得到的教化权力一分为二,一方面是学院老师的现代化教育,但是乡村的孩子们又会受到长辈的管教,前面提到过,我们的社会有一个特殊的群体——农民工。其伴生物是:留守儿童。留守儿童谁来带呢?年迈的爷爷奶奶罢了抑或是外公外婆。传统的祖辈,与孙儿们的差异无疑是极大的,他们中的大多数往往都识字不多,为数不多的几个字或许还是当年扫盲运动的遗留。孙儿们的疑惑他们解决不了,甚至他们的许多做法在接受了现代教育的孙辈看来,是错误的愚昧的。就拿我来说,我算是幸运的一部分,因为我的母亲选择留在农村照顾我兄弟二人的学习,但是在与奶奶爷爷的交流时,仍是不免有许多矛盾。长老们说的话是错的,那又如何对年轻的一辈起到教育与约束呢?所以乡土上的长老权力不可避免地被削弱,但是长老,或者说长辈的权力还是存在的,这是我们文明的重要遗产,不可磨灭的印记。
当下的乡土社会无疑是弱化了,许多它的烙印被磨除,但是它毕竟还存在,而且乡土的破坏无疑是带来了一些十分严重的问题,当代大多数人的观点是乡土文明必须消亡,中国的现代化才能推进,而且我们也的确是这么做了,但是呢?出现了需许多严重的问题。就比如我曾提到的留守儿童,再比如当今乡村的消亡问题,都是急需注意的问题。
当下的中国乡村状况回到历史中去不难发现有相似的情况。民国时,中国资本主义在曲折中发展,城市化方兴未艾。那时便是有着一批农民离开了土地,进入到城市,成为了工人,但是这样一批人是难以融入城市的,况且城市中的岗位是难以满足需求的,但是城市的生活无疑激起了他们的欲望,于是总有人走上了邪路;回到当下,我们的工作岗位是够了,但是是否能满足需求呢?回想起九十年代的“严打”时期,那又何尝不是民工进城的必然结果呢?这样的民工们,乡土文明的脱离者们,又能否融入这个他们向往的城市文明呢?答案是很少。这样的人最终往往只能回到乡土中,但是面对长老权力瓦解的乡土,面对着难以管教的儿女,常常被现实压垮。
我们是不可能摆脱乡土的,身为在这片土地上长出的人,乡土的基因是写进了我们的DNA的,而乡土中许许多多的智慧又何尝不能适用于当下的乡村振兴呢?昔年,阎锡山在山西大力倡导旧道德,清理旧风遗俗,倒是使得山西经济发展,社会平稳,不失为当时国内的典范。据这样一个例子只是为了说明,在推进现代化时,不妨从我们的文化出发,与其消亡一种文化不如接纳与融合,见识过日本的知道,除了东京都,京都,大阪等大城市以外的乡村,可以说完全的空心了。乡村可以说是失去了其生命力。中国绝不能走那样的老路,中国的乡村可以说是大有可为的,此次的疫情其实就彰显了乡村的作用,乡村的生产生活并未受到太大影响,而且乡村吸收许多从城区撤出的市民,大大减轻了城区防疫压力。
幸运的是,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的国家正在注意到这个问题,乡村振兴战略,枫桥经验,许许多多我们乡土的智慧应用在了发生变化的农村,而且在形成一个动态的平衡后,宗族的力量又开始发展,但是却并非是有着错误的一面,而是有着协助社会发展一方面积极作用,极大程度的推进了乡村建设。
我们是土地里长出的人,乡土文明从未远去,当我们学着接纳它改造它时,许多问题都迎刃而解。
乡土中国读后感7
”理解中国“之深厚的乡土气
费孝通先生曾写下一本非常有名的社会学书籍——《乡土中国》。费老在此书的开篇便写道:”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人身上或多或少都还带有一丝”土气“。理解中国,需要去理解中国人,理解中国深厚的乡土气。
一、乡土本色看中国
中国有着几千年的文明史,在这几千年中,中国人和土地息息相关,可以说中国人以土为生,以土为死,叶落归根,中国人深深地长在土地中。
古代农耕社会,中国人讲究”男耕女织“,吃穿用皆以土地为本,辛辛苦苦地在自家耕地上耕种,过着自家的日子。一家一户,一村一落,零零散散,逐渐造就一种费老在《乡土中国》中所说的”差序格局“。差序格局讲究一种”私“,”私“即以”己“为中心,不像西方国家一样很讲究团体,因为中国人活在土地里,每家每户在土地上耕种即可,而最初生产力水平还不是很高,每家每户有一份田地即可养活一家人,渐渐地就形成了这样一种”私“的意识。而西方国家则有很大不同,他们选择的是商,出海航行,而这需要一个团体,他们也渐渐地学会从一个团体出发,形成一种团体意识。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动物,作为一个人就必须与其他人相互交往,而差序格局中的中国人以自己这个私个体为中心,并与其他私个体交往融合,逐渐形成了一个巨大且十分复杂的关系网,这也就慢慢造就了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俗语说的”八竿子打不着“,也在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人所造就的关系网的复杂,”八竿子“不行,或许”九竿子“就成啦,甚至有时候,”八竿子也是打得着的“,就像现在一个人试图办一件事情,总会去找各种关系,找的人或许并不能直接帮助这个人,但他认识的人中或许就能帮忙,一层接着一层,这”竿子“打得也就越来越远,可总归还是能找到与这件事情相关的人,一个人”绕“出这么多人,一件事或许也能”绕“出众多件事。
《一句顶一万句》是著名小说家刘震云先生的一部代表作,而这部作品也深刻地反映了差序格局中的中国人所具有的深厚的乡土气。杨百顺离家出走,机缘巧合遇到各种似乎有关系的人,又是各种无奈,改名更姓为吴摩西、罗长礼。一个人为找一个”说得来的人“,”绕“了这么多弯,”绕“出这么多事情,看似荒唐,实则也是差序格局中的中国人的无奈。差序格局中的中国人有着深厚的乡土性,他们以土地为出发点,构建了一个巨大的、复杂的关系网,可他们身上仍有”土气“,他们”私“,就会”孤独“,他们越发”孤独“就越发要拓宽自己所织的那样一张”差序格局之网“,最后”绕“出各种事情,一句话牵出一万句话。深厚的乡土性,或许就是我们始终摆脱不了这种因为土地而产生的”土气“,才会试图织下一张网去冲淡它,以复杂的关系去淡忘它,可这”土气“始终存在,也正是这种”土气“才能织出这样的”网“。
差序格局下的中国人有着这样深厚的乡土性,即便是社会逐渐发展变化,人们逐渐摆脱土地束缚,试图抖一抖衣衫甩下这样一种”土气“,可这也是不可能的,乡土性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性质烙印在每个中国人的骨子里,或始或终我们不都还有那样一种”小农意识“?
二、探索乡土气息的中国法治
作为一名法学院的学生,理解中国这样一种”深厚的乡土气“后,不禁会去思索应该建设一种什么样的法治中国。
”一旦地狱建成法治,下不下地狱便无所谓了“一冯象先生在其《政法笔记》一书中曾这样对”法治“进行了一番形象的描述。而这里的”法治“我认为是适合地狱的法治,既然说的是”适合“,也就可以说是一种”不错“的法治。因此在这样一个具有深厚乡土性的中国,需要建立的法治可以说也要适合这样一种乡土性。可是当前我们的法律更多的是从西方引进来的,效仿德国、日本,借鉴美国、英国的太多,却似乎忘记了自己本民族身上所独有的民族性,即那样一种深厚的乡土性。经历了伊丽莎白时代、安妮女王时代和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并未因时代的变迁而丧失英国的特色。因为英国人始终是英国人,他们能适应英国本土不同的时代精神,在不同的时代具有不同的标准和气质。中国人身上始终有着那深厚的乡土性,有着自己民族的特色。那此刻为什么不去探索乡土气息下的中国法治建设之路呢?
探索乡土气息的法治中国建设之路,必须去发现隐藏在这深厚乡土气息下的法治资源,而苏力先生就曾在20多年前写下一本法学书籍——《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这本书是法律社会学也是中国法制研究领域一部较好的著作,它试图去探寻中国法治建设的本土资源。该书以”法律多元主义“为基本理论进路,通过对转型期中国若干个案的理论考察,对”本土资源“进行了规范转化,其结果就是提炼出”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关系问题这一核心命题。市场经济建设初期,需要建设一条法治现代化之路,所以引进借鉴了西方国家很多法律,可这些”法律“似乎也像人一样有些”水土不服“,在许多具体案件中暴露得十分充分。比如这本书中所提到的《秋菊打官司》这部普法宣传电影,就把中国农村底层人民的那样一种乡土性揭露出来,表现了乡土性与现代化法律产生的冲突。乡民秋菊只是要讨一种说法,得到一句道歉,结果却是将帮助过他们一家人的村长送人拘留所15天,秋菊本人也是十分不解。市场经济建设初期,农村人还多不知道”法律“为何物,即使是那些离开了土地的城里人或许对”法律“也是一知半解,乡土性在那时的中国人身上体现得也是那么明显。”我只想讨个说法“,秋菊的这个想法也是千千万万农村人的看法,有了一句道歉,我们还能和平相处在这个差序格局下的人情社会,可将有恩于自己的人送人拘留所,不但没有弥补曾经差序格局的裂缝,反而会在这基础上撕破一个大口子,这着实让”乡土性“的中国人疑惑。
此外,苏力先生在这本书中也提到过在市场经济建设初期,人与人发生矛盾冲突,更多的情况下会采取一种法律规避的方式来寻求双方的利益最大化,这从一个侧面也渐渐传播了法律,因为我们或许知道如果法律干涉进来,彼此双方并不能获得利益最大化。这在今天也是很常见的,因为法律的成本还是高昂的。这也引起一种思考,如果处理事情不采用国家法,反而采取一种彼此协商的方式是否对现代法治建设有所启发?中国人在面对这样的事时选择”私了“,是身上所固有的那种”乡土性“心理在作祟,人们还生活在一张自己所编织的差序格局之网中,会选择彼此交涉的方式来弥补破裂的网,在不同地方,有着不同文化的人们会有不同方式的”私了“。这就牵涉到苏力先生所发现的法治本土资源的民间法。
民间法体现着深厚的乡土性,它从人们当地的日常生活而来,就像从土地里生长出的庄稼一样,为人们服务。那么,在建设法治现代化的时候不就要吸收这种具有深厚乡土性的民间法吗?中国是个地域辽阔的国家,人口众多,民族众多,尤其在市场经济建设的蓬勃发展期,城乡一体化速度加快,更需要引人本土的民间法资源来处理一些问题。但是,这些民间法也要与国家法的基本精神相符。在此基础上,国家法律工作人员要深人了解调査该地区的民间法,制成相应档案备份,进行讨论,得出一些适用原则并上报国家审批。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法律是复杂的,民间法更是因为其具有的乡土性特征而更加复杂。采取民间法进行处理法律事件,发掘出这样一种法治的本土资源,更多的是要在当地那样一种拥有浓厚乡土气息的差序格局中发挥其调节社会关系的作用,调整彼此双方的利益,以求更好地维持双方的社会关系网。可一旦出现一个陌生人闯入一个地区的情况,又该怎样解决就是一个问题。假设陌生人的地区有其”民间法“,该地区也有其一套的”民间法“,两者不同又当如何?不妨分析两地的”民间法“,寻求其共性,寻求其基本精神,并与国家法相对照,依其两者共同精神,从国家法中寻求解决方法。设想总是很美好的,现实却也总是不尽如人意的,探寻当代中国现代化法治之路,需要本土的法治资源,需要去理解中国那深厚的”乡土气“。此外,也要适当地改变法学教育方式,变革本科教育方式,其中一点就是不妨鼓励学生走人”民间“,进行观察总结,发现中国那深厚的”乡土气“,且老师要进行引领,发掘本土法治资源,培养出一些更具*的法律工作者。
乡土中国,中国始终还有这样一种乡土气,也始终那么重视农业的发展,重视”三农问题“,或许就是一种不”忘本“的体现,不忘记自己身上还有那样一种乡土气,不忘记自己始终”生长在土里“。
理解中国,理解中国人身上所具有的那样一种深厚的乡土气,更加了解自己的民族性,并了解自己这一代人身上所独有的特征,更好地建设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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