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
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我用了3天时间加快的读完了,确实小说好长啊,花的时间也不少。先谈谈我的感想吧,1.霍乱就是爱情,爱情就是霍乱,所以,男主人公阿里萨一生得了这种病:爱情霍乱,阿里萨对达萨的爱情贯穿一生。首先,年轻时的爱情可以在一个男人的内心里安放一生,而且从来没有变过。这个爱情只是属于阿里萨一个人的,这种宿命让人觉得很苦很压抑,没有一天让人觉得幸福和快乐。2.这部小说让我对男人,不,应该是某一部分男人对于爱和性的思考,也就是,一个男人可以和女人有性,但不一定会有爱。在男人的世界里,爱和性是可以分开的。阿里萨把自己的爱情留给了达萨。
年少时的一见钟情,通信往来,可他们没有真真实实的面对面交往过、了解过,女主人公结婚生子过着幸福的人生,而男主人公一直幻想着可以娶到女主人公,哪怕到了生命的尽头也是这样想的。
男主人公好执着,这样的执着,怎么说,一个字苦,两个字是太苦,人生意义和快乐就在等着那一个人,而那个人却浑然不知。男主人公有没有想过他所有的坚持和等待也许会是一场空呢?我想他不会这样想。男主公自己也说:爱情就是他的宿命。只是,换做谁,没人想用一厢情愿的方式去消耗自己的一生,没有回应的爱情,总归是在绝望里过着每一天。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2
既要轰轰烈烈的爱情,也要相守的婚姻。
“爱情”和“婚姻”是每个人都避不开的话题,可是很多时候,爱情和婚姻似乎被割裂开了。《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医生的婚姻是完美的,阿里萨的爱情是痛苦但却轰轰烈烈的。
不知道是不是你和我一样,总觉得若是阿里萨和医生是一个人,分为一个男子的恋爱期和婚姻时期,轰轰烈烈地爱一场,两个人归于平淡之后是相守一生该是多好。
但这世间这样的似乎太少。
医生的的确确是一个完美的人生伴侣——有地位、有责任、顾家、体面、优雅,是万千女子都想要嫁予的人。所以,费尔明娜也选择嫁给了他,过得也算是幸福的一生,即使晚年的医生有过出轨,即使这让人羡慕的夫妻二人也有过冷战。
阿里萨是极端的,爱情的挫败让他心理变态,做了一系列变态行为,令人厌恶甚至作呕。但他其实又是一个值得同情的人,因为爱得太执着,所以他受到的伤害也更加沉重、更加刻骨铭心——他需要有地方宣泄自己的情绪,他想要从失败的爱情中抽离出来,却最终发现只能越陷越深、所以干脆沉沦。
医生去世之后,阿里萨一如既往地爱着已是暮年的费尔明娜,他们选择远行,“既然都是为了爱,那么也就没有什么不合理不合法的”。
于是,“一瞬间,两人都非常清楚地意识到,这两只苍老的手都不是他们在互相触碰之前所想象的样子。但片刻过后,它们就变成他们想象中的样子”;“他想亲吻她的面颊。她却躲开了,用沙哑而温柔的声音拒绝了他。”
“已经不行了,”她对他说,“我闻起来尽是老太婆的味道”;“这是人发酵后的气味”。
当船返航要到家的时候,“她很清醒地意识到,这并非茴香酒产生的作用,而是对马上就要到家的恐惧。”
于是,他下令船重新折返,并且是“一生一世”,因为“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故事的最后就这样停止了,没有写他们结婚与否。他们的爱情似乎只能在海上漂泊,永远不能着陆。
爱情是这世间最奢侈的物品,并不是人人都能得到。弱者更是永远无法进入爱情的国度。
爱情本应该是婚姻的开始,可很多时候婚姻却成了爱情的开端。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爱情和婚姻应该是可以同时拥有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3
一些朋友一边纳闷一边想象以后我的男朋友会是什么样子的,会有怎么样的品性。我笑而不语。其实我也想知道,我每天都向上天祈祷,赐我个男人吧。前些天和老郭出去玩,她问我这个问题。我想了会说,首先他会写诗,他是个诗人。虽然诗人通常都穷困潦倒,但也仅仅只是在于谈恋爱的时候能和个诗人谈恋爱,结婚就有些不现实。如年轻的阿里萨。阿里萨是个诗人,我相信阿里萨写的情书是天底下最美的情书,我相信费尔米纳再也没收过比阿里萨的更美好的情书。然而描写费尔米纳见到阿里萨的那一段是多么地深刻,多么地令人心疼。事实上,这里立马让我联想到了网恋的人们。不能怪费尔米纳啊,每天都能收到天底下最美妙的情书,对这个未曾见过面的情人充满了幻想,充满了理想。谁知道这些情话竟然会出自一个黝黑瘦小和自己理想中的幻想天差地别,俨然像做了个爱丽丝梦游奇境回到现实的梦啊。
网恋何尝不是这个样子。网友早在一百年前就见光死了。多么现实的描写。马尔克斯高明啊。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4
有一本书叫做《霍乱时期的爱情》。
计划看这本书计划了半个月,迟迟没有付诸行动。
有句话说,行动力等于财富,而我一贫如洗。
挤了一周工作间隙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然而内容跟我想象的不一样,甚至可以说有很大出入。
那种感觉就像是你以为你的相亲对象是男神吴彦祖,见面的时候才发现竟然是男神古天乐!
这本书的叙述手法也很不一样,它以一种倒叙的手法娓娓道来,故事紧凑,容不得你半点犹豫思考,就只需要一直看,一直看,一直牵着你的眼睛走,即使已入半夜凌晨,依然会让你放不下它。就像是一大块美味的蛋糕放在你的面前,你的肚子已经饱的塞不下了,可是嘴巴还是饿,要一直吃。
唯一遗憾的是,买的这本书的封面不好就算了,印刷也不行,错字很多,对于纠正错别字变态到极致的我是一种煎熬。果然,便宜终究没好货,所以,亲爱的人啊,你一定要贵起来,要把自己包装成很值钱的样子才行,哪怕脑子里灌的是浆糊,最起码封面不错,买家也不会有太多怨言。
书中着墨最多的是阿里萨对菲儿米娜的爱,即使在菲儿米娜嫁给了乌尔比诺大夫后,他对她的爱依旧。他尝试结识更多的女人,以此消除对菲儿米娜的思念。对他这个人,我感到既可怜又厌烦。他对菲儿米娜的爱的忠诚和他对许多女人的情感的玩弄。
试想一下,如果有一个人像阿里萨爱着菲儿米娜那样一样爱着你,是一件多么幸福却又有些可怕的事情。
推荐这本书给大家,谨以此祝大家珍惜现在拥有的,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5
花了七个月才看完第一遍,然后又用一天迅速过了一遍。总的说来,我并不为自己的效率感到耻辱,因为与其说是我的拖拉,不如说这正是马尔克斯作品的一贯风格。说到“一贯”就有点不好意思了,毕竟除了这部作品,我读过的也只有《百年孤独》而已。当然,读完这部小说,我可以确定自己会成为即将出版的其余小说的忠实读者。
阅读马尔克斯,很多人都免不了产生和我一样的感慨吧,那就是——小说居然还能这么写!为了避开啰里吧嗦的恶习,我简要概括一下:一、相较于叙述故事,作者更热衷于描绘世界;二、鲜有对话,但只要一开口便属金玉良言;三、庞沛如川流、精密似针尖的细节描写,以及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四、以局外人的第三只眼俯视大地,并不介入(或者说“沉溺于”)人物的情感;五、遍布每个角落的黑色幽默。
又回到我的效率问题。《霍》并不以情节取胜,和《百》相同,进度中的任何一次中断都不足以引起对之后情节的好奇。但与此相对的是,无论何时从何处接续,抑或任意翻开一页,我总能毫无障碍的阅读下去。引起我兴趣的不是还会发生些什么,而是当下文字所描绘的无限逼真的人物个性和相对处境,由于进行了拉美式的夸张,这种现实赢得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号——魔幻现实。身心舒畅时每天十来页,疲劳低落时每天三五页,缓慢享受这一过程真真是极好的。
情节说来也很简单,可以用一个没有逗号长句来概括——这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看起来像是琼瑶式的苦情戏加上大团圆的结局,事实当然并非如此。我看到的不是男女主人公心心念念、自怨自艾、梨花带雨、伤春悲秋,而是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有人说这是一部爱情的百科全书,囊括了爱情的所有表现形式,我则更倾向于把它看作人生的百科全书。岁月在每人身上镌刻下不同的印迹,而重合的部分则被马尔克斯悉心撷取,投射在了三个主人公(还有女主人公的丈夫)平凡而又传奇的一生当中。我一直认为,好的文字是让别人了解你的同时,看到他自己。马尔克斯就是这样一面充满魔力的镜子,他拨开世俗世界的重重迷障,让你直面赤裸裸的现实,备受煎熬,勉力挣脱,心魂甫定,喟然长叹,而后重新点燃生活的勇气,整装待发,杨帆起航。
这篇小说既是一卷写实的胶带,又是一个传奇,一则神话(很有《飞屋环游记》的意思),男主人公便是其中的诸神之神——朱庇特(该说法在书中自寻)。马尔克斯极尽荒诞之幽默以免男主人公坠入感情挫败的无底深渊,使得时隔半个世纪他重新站在她面前的一幕好似一个滑稽的笑话。但正如长大后的麦兜所言,现实一点都不好笑,错过便是错过,失败就是失败,甚至没有一句辩白,没有半句解释。自此的岁月,他在幽暗逼仄的回廊徘徊,在空荡荒芜的原野行走,在黎明的窗舷下吞咽苦涩的浓咖啡,在日暮的甲板上谛听汽笛的呜呜声。日复一复,年复一年,命运之轮来回碾压,黑暗的重量让他喘不过气来。万念俱灰之际,光线缓缓浮上地平线,暖意渐渐收拢过来,天使和魔鬼竞相为他指引道路,他在高耸的云端和湿热的泥土间颠沛起落。居住在同一个城市,他望向十八岁时高傲的光环渐渐陷入琐碎的平庸,自己却在不停更换着伴侣填补爱的空洞,在这间隙之中见证时间无情的流逝,等待远在大地尽头的机会。幸运地,他等到了。千回百转之下,在她的丈夫罹难的葬礼上,他又获得了重申爱情的权利。这时,他年少的炽热早已荡然无存,骨子里的阴郁气质也早已烟消云散,生活积淀的睿智帮助她摆脱了丧偶的苦痛。他们踏上了也许是生命最后一次的旅程,过往的情愫在夜半的船舷上渐次复苏,在死神的阴影下共享迟到半个世纪的温馨。他们燃起与垂垂老矣截然相反的雄心,像孩童一般挥舞爱的旗帜。“她看到的是他不可战胜的决心和勇敢无畏的爱,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6
前一阵子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去世引起各个媒体的各种形式的怀念。由于媒体对他几部经典作品的各种解读又掀起了重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的热情,这也是我读过的大师为数不多的作品中最爱的一部,据说也是大师的最爱。
虽然几年前小说电影都看过,再读起来依然有全新的感觉,这让我想起电影《醉乡民谣》里那个摇滚歌手说的话:如果一首新歌听起来像一首老歌,那它就永远不会老。我套用一下概念:如果一本老书读起来却是常读常新,那么它将永远不会过时。
重温这本书给了我久违的阅读快感,到了欲罢不能废寝忘食的地步,以至于把我原定今天去潘家园淘宝的计划搁置。当然今天的天气在家读书也是莫大的享受。
马尔克斯不愧是结构大师,在小说的第一章,就发生了一系列扑朔迷离的事件和错综复杂的关系,而每个细节都是不可省略的真实与有趣。
这本书最有意思的地方是马大师塑造了一个颠覆世人爱情观的阿里萨,他靠着走马灯似的女人和五花八门的猎艳维系着他认为的对费尔明娜的51年的忠贞爱情,并让我们相信这爱情是合理的。如果这爱情是合理的,那么这个世界的秩序就不合理。“婚姻是个只有靠上帝的仁慈才能存在的荒唐的创造”,这是小说中乌尔比诺医生的观点。那么爱呢?“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当费尔明娜对丈夫大声嚷到:“难道你看不出我不幸福吗?”医生淡然地答道:“恩爱夫妻的婚姻生活中,最重要的是稳固。”这就是冰冷的现实。
而故事的结局中的伟大爱情只能像浮萍般地飘浮在海上,一刻不敢停泊,更不可脚踏实地,因为当上岸之后,他们将面对现实的残酷,所以他们只能借着霍乱之名永生永世漂泊着…
最后引用朱伟的一段话;我喜欢这部小说是因为,我从马尔克斯的叙述中感到了一种高贵,无论哪个人物,无论是如何的性本能冲动,都干净而绝不丑陋卑鄙。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7
每个人都是在生活中的孤独者,你会发现你会成为你伴侣的花冠女神,甚至成为你心中的一个很完美的生活的标本,当爱情成为了生活的全部,你是不是没有自己的隐私的`存在,因为你没有其他精力追求各种各样的美妙的事情,还有就是当你发展你自己喜欢的事情。
当他们相遇的第一次,男主是一个邮递员,可以在这个时代里面经营自己的事情的人,都是生活过得不错的人,当阿里萨正在送信到了哒萨的家里。当哒萨在教姑妈学习认字,一切都是看似平静的生活画面,却被阿里萨看做美妙的生活时刻,因为可以看到了原来这个哒萨是一个学生,有着迷人的外貌。
当阿里萨一直在哒萨的屋外的树下等着她的出现,甚至就是在自己空闲的时间不断写信,就是为了有一天可以让自己的拥有这个让自己心动的花冠女神。当开始在工作里面出错,她的妈妈却知道了他们事情,甚至鼓励自己的孩子不要那么冲动,因为这样子的年轻人,需要有一个经验丰富的指导的。生活不是是是会有好运的时候,需要留言生活的提示。
当他们开始写信,幻想着我们会有一个美好的将来,甚至当阿里萨开始为了他们的将来挣钱,不断为了让自己的可以有更多的钱,自己选择去了海底寻宝藏。知识就是那么强大,在书中介绍,阿里萨就是一直认为书中的故事不会欺骗他,更加没有想到了,当他开始在美好的将来,可以与自己女神在一起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很自卑的过日子。
当他们的爱情败给学校之后,他们才发现最无辜就是他们的爱情,就是在下课期间,哒萨在课间写情信时候,刚好被老师看到了,让她做出选择,是需要公出阿里萨还是退学,她的姑妈因为这件事被自己的哥哥赶走了,甚至没有多久就是病死了,在挣扎的已经无效的情况下,哒萨的爸爸只能带着自己的女儿远离这个国家,回到了以前和自己的爱人的相遇的城市,并且带着女儿去见亲人。
在他们遇到了那么艰苦的时期,他们都是没有放弃心中的理想,并且在这期间,一直就是幻想着以后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在哒萨他们被自己的父亲带着会到了上学的城市,当她父亲把自己的家,还有掌握家里的大权完全给哒萨之后,她与父亲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即使是同一屋下,还是无法彼此相信了。
哒萨回来了,一次的行街,哒萨就决定不再与阿里萨交往了,之后到了哒萨结婚,生子,甚至到了半身到了墓地里面去了,阿里萨一直在找不同的女性,在代替这哒萨的身影,每次都是坚持在自己的心中的选择。无论何时,阿里萨在哒萨的伴侣过世之后,他一直在不断以 写信的方式去与哒萨联系,就是期望有一天自己可以与她在一起。爱情的伟大不是你为对方做了多少,而是当你需要我的时候,我会站出来寻找到你,并且可以为我们共同努力。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
这本书是一个同学借给我看的,在去清河湾中学实习学校的四个小时地铁上陆续看了一些,没有让我觉得这来回的四个小时是一天中浪费的时间,很充实…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对费尔明娜·达萨一生爱的等待让我对爱情多了一份敬畏感,原来爱一个人是刻在骨子里的,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不会因为不期而遇的恋情而忘记,不会因为得到的喜悦而迷失…阿里萨一生有过很多女人但却为达萨终生未娶,因为一个女人而有很多女人,和其他女人在一起的时候是爱但只是那一时那一刻的需求,而达萨才是他心中永远忘不掉的爱恋…遇见时的小鹿乱撞年老时的初恋般的感觉,岁月带不走年老磨不灭那刻骨铭心的爱…
书信维系的爱情字里行间都倾注着写信人的爱意,不像现在隔着屏随意打字表现出来的调侃…那是花心思花时间动情琢磨出来的,而不是不经大脑不问心的随意…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等待,阿里萨和达萨终于走到了一起,历经了人生的大起大落巅峰时刻,彼此以不一样的身份,带着岁月的沉淀,怀着最初的那一份心动笨拙的摸着彼此的手…
在开始的时候,很害怕阿里萨因达萨的离去而放弃自己,有一段时间是这样的,得了霍乱一样症状的相思病,但作者最后还是把阿里萨塑造成了一个继承叔叔公司的董事长,有了不一样的身份与职责,多了一份稳定与沉淀…思想上的升华,物质上的满足,精神上的抖擞最终赢得了达萨的另眼相看…
爱情是美好的…不管之前有什么不如意,依旧要相信爱情~~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9
费尔明娜·达萨与弗洛伦蒂·阿里萨间跨越一生的执着爱情令我无数次泪落。比起加西亚·马尔克斯那部被誉为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巅峰之作的《百年孤独》我更钟爱《霍乱时期的爱情》。而加西亚·马尔克斯也自白道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弗洛伦蒂·阿里萨他对费尔明娜·达萨的漫长爱情从一个世纪延续到另一个世纪。令我吃惊的是他将灵与肉完全分割开来。他在精神完全忠贞于费尔明娜。达萨,但在肉体上却并未如此。他与许多女人发生过关系,尽管他直至最后也未曾娶妻。不过尚且差强人意的一点是他并未让那些众多的女人被她知晓。由此可以知晓他的保密工作做的是十分完美的。虽然他在肉体失贞,但我还是为他对这段初恋的执着所感动。书中有句话注定了他
们的命运。有一天弗洛伦蒂。阿里萨遇见了费尔明娜。达萨,他天真的日子从此结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0
献给阿里萨的胆怯!你离开之后,满世界都是你。连阳光下的尘埃里都是你。没有人阻拦我,只有我自己隐藏起了自己的真心。真爱表现在阿里萨身上,是胆怯。很难相信,阿里萨火山一般的爱情,永远都在淹没一切的时候退缩。曾经他爱的痴狂,甚至连费尔明娜被迫离开的时候,他能够安排好一整条路线的电报,总有人能够将他的爱意传递给费尔明娜。
然而在费尔明娜拒绝他后,当费尔明娜结婚的时候,他甚至没有勇气去问个清楚,没有勇气去抢回真爱。阿里萨不是没有勇气,只是阿里萨的勇气还不够,一次又一次的退后将他们之间的距离拉长到了五十三年。在餐馆看到魂牵梦绕数十年的她时,阿里萨在角落里喝了四杯咖啡,观察着她的每一个动作,衣服上的每一个褶皱,却最终没敢走上前,哪怕是简单问一声好。在她离开后,阿里萨疯狂地问店主要镜子,因为那面镜子里,有两个小时,映照的是费尔明娜的面容。如此痴情,都不能给他一个上前的理由。然而,这种胆怯,恰恰是爱的表现。最初阿里萨的胆怯,是因为费尔明娜的拒绝。
所爱隔山海,山海亦可平。但是如果山海那边,没有了等他的爱人,你要他拿什么勇敢呢?费尔明娜给了他爱情的狂热,又从他身上抽走了它们。哪怕阻拦阿里萨的是全世界,只需要费尔明娜的一个点头,阿里萨便有勇气牵着她走,可是拒绝他的是费尔明娜自己。经过了这么多年沉淀的爱,费尔明娜在阿里萨身边变得更加易碎。
餐厅里,他没有去和费尔明娜见面,一方面是对比乌尔比诺,自己的自卑,另一方面,是他无法知道费尔明娜的心里是否还有自己的一席之地了。既然如此,何必去打扰。 希望阿里萨能够勇敢一些。 Besame,Besame Muc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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