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管理自查报告1
一、基本情况
就业专项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
20xx年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716万,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52万,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86万,上年结转178万元。今年已支出资金1676.16万,其中职业介绍补贴4.14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4.2万元,
二、主要工作特点及效果
1、加强
秭归县
2、完善制度,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程序
近几年来,秭归县在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办法,规范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程序。一是每年初制定了就业专项资金收支计划,规定了补贴范围,确定了补贴规模,由人社局和财政局共同向县政府请示,经批准后执行,没有超越权限、违反规定、违反程序决定、干预或插手就业专项资金分配的现象。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关办法,20xx年出台《秭归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帮扶暂行办法》(秭人社[20xx]1号),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帮扶政策作了相应规定;出台《秭归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
3、检查督办,保障就业专项资金安全
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是人社部门的职责,秭归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资金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起到较好的效果。一是认真开展了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清理清查工作,对20xx年以来的32个单位开发的820个岗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个别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改。二是开展了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20xx]1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没有用于基本建设、租赁、交通工具购置和部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三是把检查督办贯穿于各个项目申报审批之中。在职业技能培训和
资金管理自查报告2
关于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自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领导组办公室:根据《舒城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对近三年来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
1、自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后,乡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就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传达和学习,并就此项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安排。
2、召开由各村及政府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加的专题会,会上传达和学习了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对我乡自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以阙政字[xx年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核现核查,各村在乡政府部门的配合下,对强农惠农资金特别是打卡发放到户资金,对照发放条件进行逐项核查。
二、自查结果
打卡发放类:根据自查表,我乡共涉及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9个项目。xx年,以上资金由县财政拔付到乡财政,乡财政足额将资金打卡到户。xx年乡财政根据县核定的数据及时上传相关到户信息资料,由县财政直接打卡到户。存在问题,是在本次自查之前,在库区移民直补到人资金发放中,由于时间跨度长,移民人口情况复杂,加之少数村刚申报时对政策把握不准,出现错登,造成资金错发现象。如:xx年度何店村错登84人,打卡资金额为37800元;xx年阴洼村错登5人,打卡资金额为6750元。xx年阙店村错发资金36800元,横山村错发资金35000元。乡党委政府发现后立即将打卡资金收回乡财政,并给予全乡通报批评。乡纪委及时下发了阙纪[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家电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xx年区财政下拨14597.75元,实付6596.85元。xx年至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三)退耕还林补。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3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3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4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4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4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44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44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我镇共计发放2477614.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xx年上级拨款14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4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资金管理自查报告3
根据冶财34号文件《关于开展全市粮食补贴和家电下乡等惠农资金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精神要求,我所对此项工作特别重视,召开所务会,及时对20xx年至20xx年惠农补贴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我乡位于大冶市境内西部、属农业区,全乡总人口40451人,农业户数10499户,下属29个行政村委会,耕地面积34502.45亩。
二、自查情况
自20xx年至20xx年,我所补贴资金严格按照上级分配进行发放,各项补贴资金按程序纳入“一卡通”发放。其中:
1、粮食直补资金:上级拨付138.9万元。实际发放138.9万元。
2、良种补贴资金:上级拨付166.3万元.实际发放166.3万元。
3、粮食综合直补:上级拨付659.9实际发放659.9万元。
4、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补贴9187台、金额292.9万元,实际发放292.9万元。
5、退耕还林资金:上级拨付159.5万元,实际发放159.5万元。
6、油菜补贴资金:上级拨付22万元,实际发放22万元。
两年以来上级共拨付1439.5万元,通过“一卡通”发放1439.5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在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中,各村能够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过自查,各项惠农资金发放及时、准确到户,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现象,实行一卡通发放,全部如实发放到农户手中。对检查中农户基础信息原来上报就有很多误登,如有发现个别户身份证、户主姓名音同字不同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更改,为了今后惠农政策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确保惠农政策的顺利实施。
家电下乡补贴办理中出现农户借用亲戚或他人户口本办理的现象,以及由于我所工作人员监管不力造成一些失误。对家电下乡补贴户办理家电下乡补贴的身份证、户口本、产品标识卡和发票等原始资料没有逐一与销售网点录入资料核对审查,造成了家电下乡已补贴户号占用了其他农户家电下乡补贴指标,给被占用户汪迪良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对农村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针对我所在家电下乡工作中的失误问题全所认真进行了自查整改,整改措施如下:
通过自查自纠,我所家电下乡工作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不足:一是补贴农户资料归档不规范没有按顺序编号,不便于查阅核实;二是在补贴资料录入时没有与标识卡等原始资料反复核对,容易造成个别漏登漏补或多补贴现象:三是对于补贴手续不全的农户,要求其资料拿回去重新办理的,没有做好登记和签名,造成有些资料丢失责任不明,加大了查阅补办的工作量等等。对这些问题,我所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加以解决。
在今后的家电下乡工作中,我们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落实内部基础管理,努力做到以下四点:一是落实兑付资金审核制度。对于申报的补贴资料结合管理系统及其他农民补贴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复核,做到100%电话查询,并定期进行抽查、回访,建立复核工作备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二是落实补贴资金财务管理。建立家电下乡专账专柜,做到账实相符,并每月与局商贸科做好核对。三是缩短补贴兑付时间。实行专人负责资料录入,对来办理补贴的农户,实施现场办公,在农户的监督下录入资料。每周按时上报,确保补贴及时到账。四是规范资料档案管理。每次发放前做好标识卡、身份证、户号、发票、“一卡通”账号等原始资料与兑付表的核对。如有农户资料不齐全要做好登记,及时反馈;对农户申报合格的家电下乡补贴资料,实施编号,按月装订成册,归档管理。我所将以此次家电下乡补贴错误问题为前车之鉴,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财政人的责任心严格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杜绝家电下乡补贴及各项惠农补贴错误现象再次发生在我所辖区。
四、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打算通过此次检查,我们充分认识到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议上级的各项补助资金能在月中就下拨并且写明打印出资金来源以及文件及时下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将继续加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狠抓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机制,真正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切切实实让党和政府的优惠政策惠及到每一位农民群众。
资金管理自查报告4
根据《xx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对xx年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开展行业检查的通知》要求,对我乡xx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xx年上级财政部门共拨入扶贫资金230万元,根据《xx乡xx年新增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划,其中:硬化全村村组道路共4。7公里,新建泥碎石路6公里,联户路建设400米,补助资金178.5万元;茶叶种植200亩,补助资金16。8万元;新建农房3户、改建农房32户,补助资金34.7万元。
一、项目变更情况
1、产业扶贫项目。由原规划的200亩茶叶16.8万元产业项目调整为100亩乌头雷竹项目,其中雷竹种苗7500株6万元;产业道1公里3万元;机耕道600米3万元;蓄水池2口100立方米,Ф20mmPE材质引水管道1500米,4.8万元。
2、公路建设项目。由原规划的硬化全村村组道路共4.7公里,新建泥碎石路6公里,联户路建设0.4公里,补助资金178.5万元调整为硬化全村村组道路共3.71公里,新建泥碎石路1.035公里,联户路0.4公里,补助资金178.5万元。由于硬化全村村组道路共3.71公里项目原设计有效路面由3.5米变更为4.5米,增加资金共需12.1万元;增加安保设施,增加资金共需36万元;增加浆砌卵石水沟,增加资金共需29.7万元。导致资金尚有缺口,正在多方争取和整合资金,设计变更函已上交xx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二、项目执行情况
1、产业扶贫项目。100亩乌头雷竹项目,目前已基本完成土地整理工作。
2、公路建设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经过公示公告,确定了3.71公里硬化全村村组道路和新建泥碎石路1.035公里的施工单位。公路建设建设项目已经全面开工,现已经完成公路路基调平工作。
3、农房新建、改建项目。现已完成农房新建1户,农房改建18户。
三、存在问题
1、项目进度滞后。由于进行了项目变更,项目建设还处于实施阶段,下一步工作中,将根据规划,进一步抓紧建设、抓紧验收、及时报账。
2、资料完善不足。对相关项目的资料整理、归档不完善,下一步将抓紧完善,及时归档。
根据xx州财政局财监发377号文件精神,xx县财政局迅速组织学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组织自查自纠工作专班,于20xx年9月15日至20日,对文件要求的6项新农村建设涉农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6项涉及*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年限为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县财政局组建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唐斌同志为组长,副局长黄长德、覃遵成、尹进华、刘伟为副组长,农财股、企业股、预算股、农综办、财监办、农村财政管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专班,由财监办牵头衔接。截止9月23日,各涉农资金管理股室已将6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自查表交财监办,财监办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形成专题自查自纠资料予以汇报。
上级要求的6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名称为:粮食直补资金、良种补贴资金、农资综合直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以钱养事”资金。
二、自查情况
(一)资金计划情况
20xx、20xx两个年度我县6项财政专项资金计划总数为2594万元(20xx年816万元、20xx年1777万元);其中:国家安排1219万元(20xx年447万元、20xx年772万元)、省级安排820万元(20xx年337万元、20xx年483万元)、县市配套554万元(20xx年32万元、20xx年522万元)。
20xx年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1万元为省级安排,粮食直补资金132万元为国家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48万元有165万元为国家安排、66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25万元有150万元为国家安排、60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5万元。20xx年度,我县无综合直补资金和“以钱养事”两项财政专项资金。
20xx年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4万元为省级安排,粮食直补资金222万元为国家安排,综合直补资金269万元为国家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42万元有161万元为国家安排、64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180万元有120万元为国家安排、48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2万元,以钱养事资金650万元有157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493万元。
(二)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20xx、20xx两个年度州拨我县6项财政专项资金总额2039万元(20xx年784万元、20xx年1255万元),县财政局拨各乡镇1698万元(20xx年343万元、20xx年1355万元,不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各乡镇拨项目单位1484万元(20xx年343万元、20xx年1141万元,不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实际到位资金2291。6万元(20xx年774万元、20xx年1517。6万元,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
20xx年xx州财政局拨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1万元,我县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粮食直补资金13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31万元已拨付使用到项目中去,余10万元待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10万元已全部拨付使用到项目。
20xx年xx州财政局拨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4万元,我县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粮食直补资金22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综合直补资金269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25万元,由于资金拨付是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当年只拨付到项目使用42。6万元,余182。4万元待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168万元,也是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资金,当年实际拨付项目使用120万元,余48万元待拨;以钱养事资金157万元(属20xx年指标,结转到20xx年使用),加上我县配套493万元,共计65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际使用到位(具体数据见附表)。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xx年、20xx年除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项资金有剩余资金待拨外,其余4项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项目实施规模与申报规模能够相符,不存在因配套资金不落实影响工程建设问题。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本次对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惠农资金发放不够及时,有的上级资金当年已经下拨,由于主客观等方面的因素,到农民朋友手中已经是第二年了,时间跨度较大,不排除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因素存在(资金的'迟拨上级、本级、下级均存在)。
(二)由于惠农资金的发安放采取“一折通”的形式发放,基层财经所和基层信用社也存在衔接协调不到位的情况,有的是财经所已经将资金拨付到信用社了,但信用社有很多理由没有及时将惠农资金进行上折发放(如网络升级、名称有误等),还存在信用社将部分农民的“老贷款”、“自愿”购买的种木钟苗未付款抵交应得国家发放的惠农资金。由于我县山大人稀、交通不便,很多农民为取应得的惠农资金,所花的费用甚至高于所得资金,建议以后发放的方式怎样多一些,主要是考虑到农民朋友的利益。
(三)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资金的管理使用,要严格招投标制,程序到位,节约资金、严把质量关,充分发挥国家项目资金对我县“三农”建设的效益。
(四)“以钱养事”资金要严格按照合同、工作量和工作成效来严格考核发放,对那些工作不细致负责,农民不满意、还有“衙门作风”服务组织的工作人员,严格奖惩挂钩。
(五)建立长效机制,湖北省委、省政府于20xx年开展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就是一个很好的措施。我县自20xx年以来,已将上述6项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发放和管理政策的具体情况在互联网上全部予以公开,并采取了各种手段进行宣传发动,在各乡镇设立了免费查询点,热情为前来查询的农民朋友服务,让农民朋友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了很好社会效果。另外,财政局分配管理涉农资金的股室,不仅要从财政财务政策上管理使用好涉农资金,更要随时实地进行监管,不断进行跟踪问效,掌握解决资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而不是一拨了之。
资金管理自查报告5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即安排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对我局责任范围内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总体情况
20xx年度,我区水利方面下达及使用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有3项,分别为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20xx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共计197万元。其中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有6万元用于惠阳区沙田镇鹤山村下楼陂头重建工程、17万元用于平潭镇坑塘口水库溢洪道维修加固工程;20xx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全部用于惠阳区永良堤围20xx年度省级专项补助白蚁防治工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全部用于我区2016年12月底完成的水利体制改革中社保人员所欠保费的缴纳。
上述各专项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复核签证→项目法人审核→主管单位审核→区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合同单位,工程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区财政局全程监督资金运作,从而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对于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我局的主要做法有:一是领导重视,专门成立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和计财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则由工程技术骨干人员和会计、财务人员组成。二是明确工作原则和分工。根据《通知》要求,局领导明确指示自查工作人员要如实、完整上报本单位自查工作情况,做到一查到底,不留死角;同时,为提高自查效率,要求工作人员合理分工,按时上报自查成果。三是落实责任到人。自查工作人员将自查工作的报告、报表完成后,由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审核并签字,再报组长签字,确实把好自查成果质量关。
通过自查工作的主要做法,我局本次自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xx年度我局所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较少,自查过程较简单,自查成果达到《通知》要求。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和措施
经对我局责任范围内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自查,各项目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自查过程中无发现资金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四、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虽然我局在此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但通过开展自查工作,我局深深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我区水利工程实际,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是建议上级部门优化建设任务时间比较紧迫的水利项目的资金申请程序;二是建议上级部门考虑我区近年整治淡水河的资金压力,在专项资金安排上适当倾斜,以减轻我区财政压力;三是建议省级专项资金可以延期使用或转移使用,若工程因故变更或无法实施,导致资金有闲置现象,则可以申请转移至其他工程使用。
资金管理自查报告6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到实处,根据金昌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及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局对20xx-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20xx年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筹集942.22万元,财政安排932万元,利息收入10.22万元。20xx年我县共支出就业专项资金931.65万元,其中: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761.37万元;拨付职业培训补贴资金165.63万元;拨付社保补贴4.6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2.63万元。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年末滚存4365万元。
20xx年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筹集1041.41万元万元,财政安排1035万元,利息收入6.41万元。20xx我县共支出就业专项资金1022.83万元,其中: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998.83万元;拨付职业培训补贴资金2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1.21万元。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收入1100万元,年末滚存5465万元。
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情况
(一)完善管理制度,促进规范管理。一是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制度。立足实际工作,认真梳理岗位职责,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将就业专项资金经办、管理、监督等风险等级较高的岗位,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从思想上筑牢抵御腐蚀的道德防线。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明确了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申报程序和支付管理。从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监督、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监督和跟踪反馈等方面对资金进行管理。
(二)加强信息化管理,夯实资金管理基础。对各类补贴的申报办理实行台帐化管理,要求申报单位对各类资料实行专业归档,分类管理。特别是公益性岗位安置全面实行台帐管理,做到纸质和电子两套台帐同步。建立了完善的资金使用基础台帐,资金财务帐簿、凭证做到了合法、真实,帐表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
(三)强化责任,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资金使用全过程的严格监管,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一是建立了常规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内部与外部检查相结合的多种检查方式,确保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公开透明。二是实行“一表一帐一单”管理,严格将就业专项资金各类补贴申请表、申请台帐、清单作为该项目检查考核验收和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的依据,落实审核签字制度,“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
三、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明显近年来,我县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努力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得到了有效保障。
一是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难的问题,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困难人员就业,以4050人员、残疾人和低保家庭人员为安置重点,主要安置在城市治安及交通管理、绿化环卫、社区协理和工勤等岗位,实现了就业工作和社会事业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二是积极鼓励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各种方式灵活就业和自谋职业。三是多渠道收集就业岗位并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全力为企业和劳动者搭建用工和就业平台。通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送岗位下乡”“返乡务工人员专场招聘会”等多种形式,鼓励企业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努力促进就业。
(二)职业技能培训在提升劳动者就业竞争力上成效明显。
对失业人员进行了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包括办公自动化、电工焊工、挖掘机装载机、服务类等专业,极大提升了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就业及自主创业能力。
(三)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日趋完善。
建立和完善了县、乡镇、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信息网络,基本实现了就业申报审核管理信息和就业服务资源共享,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功能向基层延伸,提高了服务效率。
(四)形成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可喜局面。一是通过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二是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引导创业。帮助创业者系统学习知识和技能,不仅使学员的就业观念发生转变,更激发了他们的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能,提高创业成功率。
四、存在的问题一是就业专项资金短缺矛盾日益突出。由于我县破产、改制企业或停产企业多,下岗失业职工多,特别是失地农民逐年增多,就业再就业矛盾十分突出,就业资金支出压力大。
二是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效果有待进步。一方面受师资、设备、条件、场地等的限制,培训机构的授教能力和水平难以让参训者技能得到明显提升,加上举行的多是一些短、简、快项目和专业,要真正把握和学精一门技能存在难度。另外一方面,参训学员积极性不高,特别农村劳动力普遍抱有“早就业、快就业”心理,导致培训质量、效果难达预期。
三是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打算及建议
(一)进一步调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一是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二是加大宣传,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三是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的管理,严格控制公益性岗位人数的增长幅度。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和本级财政投入,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就业平台建设。
(三)恳请上级继续加大对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的补助力度。
我县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较多,并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逐年增加,为了不影响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恳请上级继续加大对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的补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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